- 5年前,廖某的妻子杜某患上尿毒症,每週要做兩次透析。半年後,廖某找人刻了醫院的收費章,為妻子進行免費透析。截至2011年,廖某以此方式騙取醫院治療費17萬餘元。如今,東窗事發,廖某被刑拘。檢察官表示,廖某涉嫌詐騙罪且數額巨大,應依法處有期徒刑3年到10年。您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任何人“不能因為個人原因不遵守法律。”這就如同一個人,不能因為貧窮而偷竊,或因為無錢而搶劫。一個社會,只有對法律保持一份敬畏,才能保證社會有條不紊的運轉。人們所以信仰法律,根本在於法律的一視同仁,只要違反了公共約定的法條,就應受到同等的懲罰。法律是非常嚴肅的,不能將法律處罰與道德同情混為一談。
- 詐騙救妻案需要法外開恩
- 廖某確實觸犯了法律,公安局刑拘、檢察院起訴,都有法可依。按常理,他不該做這種事。然而,假如當年他不如此做,又該怎樣?假如這種情形不幸被我們碰上,或者我們就是廖某,如果只能在兩者中選擇一個,我們該選擇守法而放棄妻子的性命,還是選擇違法而救活妻子?大多數有情有義的男人會選擇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