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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考生因遲到兩分鐘,耽誤了進考場。考生母親的下跪哀求,喚起了眾多同情:高考,一輩子的事,遲到了兩分鐘而已,怎麼不能網開一面呢?有人得出了“規定太冰冷了,不夠人性化”的結論:也有人反對:規則就是規則,應該嚴格執行,不能隨意開口子,否則還有什麼嚴肅性可言呢?對你您有什麼看法?
- 考生遲到被拒考並無不妥
- 高考,誰都不允許遲到。任性化,就是隨意解釋規則、隨意執行規則。今天為自行車壞了網開一面,明天就可能為説情遞條子而破例。兩分鐘可以進,五分鐘呢?十五分鐘呢?口子一開,找個支撐“破例”的藉口還不容易?規則於是便廢。為個人理由而隨意改變規則,危害極大。
- 終身大事 理應通融
- 遲到並不代表考生沒有規則意識,缺乏對規則的基本敬畏感,遲到也有可能是因為突發意外事件引起的。相反,法治社會不是不允許“違規”行為出現,而是當“違規”行為出現時,能夠有申辯、有裁判程式,如果確因意外事件而導致遲到,應對考生予以救濟,而不是沒有申辯一概斷然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