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正當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學一群學生準備過馬路時,一輛客車突然失控衝了過來,與前方停在路邊的另一輛客車追尾相撞,被撞客車猛力衝向正要過馬路的學生。危險瞬間,本可以躲開逃生的女教師張麗莉,奮不顧身去救學生,自己被捲入車輪下,雙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目前,張麗莉病情不斷在惡化,仍舊躺在重症監護室內,神智尚未完全清醒。張麗莉的崇高行為獲得了社會的一致讚許,同時,教師這一身份和其應盡的義務也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您怎麼看?

老師也是人,救學生不是理所應當
    作為教師,最重要的任務是教書育人。張麗莉的崇高行為,並不能作為要求所有教育工作者的行為準繩。作為同樣的社會公民,教師也著最根本的有自我生命的決定權。
這是作為教師的職業道德
    老師作為學生在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有保護學生安全的義務,張麗莉的英勇詮釋了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的行為準則,這種捨己救人的偉大舉動是作為教師最高尚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