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資豐厚。然而,全國不少地方出現類似溫州“兩多兩難”的現象,一方面是民間資金多卻投資難,另一方面是小微企業多而融資難。究其根源,不能不説與金融體制改革滯後,金融管制壁壘森嚴,金融市場開放不夠,沒有建立起與民營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民間金融體系有關。鼓勵、引導和規範民資進入金融領域是一條好的出路。
中央政府一直顯示出很堅定的反腐決心。這固然説明官方對腐敗絕不容忍的態度,但一個問題始終被提到一個很高的高度,也説明這件事本身不僅棘手,而且始終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反腐要落到實處,就得先搞清楚腐敗産生的根源,也就是權力失去了必要的監督。反腐所著眼的,不能僅僅是建立官員財産申報制度這樣的“立”,而必須還有對當下不合理體制和機制的“破”。須知,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不僅僅是用制度堵住權力謀取私利的可能,更要讓公共權力的運作,在失去了謀取私人利益的誘惑後,不至於陷入一種消極應對的狀態,而是在廉潔之後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