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特約評論員 彭韜
6月21日,《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並實施。
對那些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大肆宣揚“台獨”分裂謬論,妄圖“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的“台獨”分子而言,《意見》的實施,表明大陸絕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徑,絕不容許任何外部勢力干涉祖國統一進程,絕不為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寬容空間。這為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堅決打擊“台獨”頑固分子,注入更強的信心和動力。這一舉措也表明,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為未來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安全 堅決懲戒謀“獨”挑釁
近段時間,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為一己之私,極力挑釁大陸、惡意製造兩岸對立、勾連外部勢力分裂國家,不僅嚴重危害臺海地區和平穩定,更嚴重損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6月2日,國防部部長董軍在第21屆香格里拉對話會上圍繞“中國的全球安全觀”闡明台灣問題的中國立場,響亮地向世界傳達了中國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
此次五部門聯合發佈的《意見》,足以説明大陸在維護國家主權統一方面言行一致,並且言必信、行必果。這一舉措體現出大陸對“台獨”分裂勢力的零容忍態度,釋放出清晰明確的信號: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
首先,《意見》的制定和發佈施行,是大陸一系列反制、懲戒“台獨”分裂行徑舉措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司法辦案提供明確指引。這標誌著大陸在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法律制度建設上又邁出重要一步。
其次,《意見》的出臺也表明,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反制、打擊、懲戒“台獨”分裂勢力已經被納入國家治理範疇,並推出操作性極強的措施。這既是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有力震懾,也明確告知廣大台灣同胞: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維護司法權威尊嚴,嚴厲打擊“台獨”頑固分子
《意見》明確了針對“台獨”頑固分子從重處罰的情節、規定追訴期限的特殊情況以及堅持寬嚴相濟的政策。具體而言,《意見》既體現了對“台獨”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又保留了其改過自新機會。
《意見》對“台獨”頑固分子進行依法缺席審判並設置嚴厲的刑罰,體現了國家對分裂國家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這是對國家統一和安全的堅定維護,也是對任何試圖破壞國家穩定和發展行為的嚴厲打擊。
《意見》規定最高刑罰為死刑,這顯示國家對分裂國家犯罪嚴懲不貸的決心。這種嚴厲的刑罰可以産生強大震懾力,阻止“台獨”頑固分子鋌而走險。同時,《意見》也彰顯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確保法律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無論其身份地位如何,都不可能逃脫法律制裁。
《意見》雖然在整體上對“台獨”頑固分子的犯罪行為採取了嚴厲措施,但也提到了寬嚴相濟舉措。這是出於對國家安全和維護國家統一大局的深思熟慮,以及對法律公正和人權保障的均衡考量,體現了中國法律的人性化和合理性。對於那些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採取行動減輕或消除犯罪後果的“台獨”頑固分子,法律也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這種做法實現了法律的懲罰和預防功能,也有助於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意見》實施後,誰將成為第一個被審判的“台獨”頑固分子,也是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現在“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上包括蕭美琴、吳釗燮、柯建銘等十人。那麼,接下來進入公訴、審判、緝捕階段,相應的“台獨”頑固分子必定會受到刑事追究和法律嚴懲。
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推動祖國統一大業
目前,島內出現污名化《意見》和煽動人人自危氛圍的雜音。對此,台灣地區民眾應該保持冷靜和理性,正確理解《意見》。要明白《意見》是針對“台獨”頑固分子的分裂行徑而制定的,其目的是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障兩岸同胞合法安全和利益福祉。
首先,廣大台灣地區民眾應該相信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但對數典忘祖的“台獨”分子除外。“台獨”分子代表不了台灣地區民眾,必將被歷史拋棄。台灣地區民眾應避免與其為伍並墜入法網。
其次,台灣地區民眾應認識到,“台獨”是歷史逆流,是絕路。“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依然是台灣地區主流民意。在剛剛結束的海峽論壇上,中國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也談到台灣地區民眾普遍希望兩岸和平穩定,台灣地區大多數人不支援“台獨”。這是推動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強大動力。希望台灣地區民眾與“台獨”勢力劃清界限,不要錯上他們的謀“獨”戰車。
最後,台灣地區民眾還應清醒認識到,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台獨”分子正走上絕路,遲早會受到人民的審判,歷史的懲罰。大陸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堅定不移。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行徑都不可能得逞,必將是死路一條,任何“台獨”頑固分子都不可能置身事外、逍遙法外。
《意見》的制定和實施符合法律法規,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對“台獨”頑固分子産生強大震懾、警示作用。廣大台灣同胞應自覺與“台獨”分裂言行劃清界限,秉持民族大義,堅守正道,遠離邪路,堅定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行徑。這不僅是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更是為了保障自身安全和利益。
歷史是最公正的審判官,“台獨”頑固分子將最終被押上歷史審判臺,遲早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在這個關鍵時刻,每一位台灣同胞都應該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和使命,積極參與到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行動中來。通過加強兩岸交流與合作,增進彼此的理解與信任,共同推動反“獨”促統事業深入開展,共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者係華中師範大學臺港澳與東亞研究中心副主任)
編審:高霈寧 蔣新宇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