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評論員 樂水
8月12日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5週年紀念日。該條約是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後兩國關係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一個中國原則等中日關係健康發展的各項政治基礎,明確宣示中日兩國要持久友好下去。45年後的今天,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在加速演進,日本的對外戰略出現了深度調整,條約的基本精神也面臨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挑戰和衝擊。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重溫中日老一輩領導人締結條約的初心,對於重建互信互利的中日關係具有重要意義。
1972年,中日發表《中日聯合聲明》,宣佈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並強調了一個中國原則和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曾經交戰的國家之間,締結和平條約是在法律意義上結束戰爭狀態的必要程式。因此,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後,簽訂和平條約就正式提上兩國的議事日程。當時周恩來總理提議,在和平條約中加入“友好”二字,意在強調中日友好不是權宜之計,不應受時局的影響,而是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周總理的提議立刻得到時任日本首相田中角榮的贊同和接受。
1978年8月12日,經過中日雙方的共同努力,兩國外長在北京正式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條約確認了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是兩國間和平友好關係的基礎,其中各項原則均應予以嚴格遵守。同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締約雙方確認,在相互關係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條約的締結使中日雙方在國際法的意義上結束了戰爭狀態,符合兩國人民世世代代和平友好的共同願望。日方對此也抱著強烈的歡迎態度。時任日本首相福田赳夫表示,日中邦交正常化為兩國搭建好了“吊橋”,使彼此擁有了交流渠道,但“吊橋”只有少數人能夠通過,唯有通過締結和平友好條約將“吊橋”升級為“鐵橋”,人員與物資等所有方面的交流才能全面活躍起來。
當時中國正在決定開啟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並開始同一些西方國家開展經濟交流。歐美各國因看好中國的新興大市場,紛紛向中國拋出橄欖枝。日本也不甘落後,希望通過改善中日關係搭上中國經濟發展的快車,分享中國改革開放的紅利。《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訂為其後中日兩國展開全方位經濟交流奠定了政治基礎。
然而在45年後的今天,象徵中日兩國和平友好的“鐵橋”正在面臨被銹蝕的危險。自20世紀90年代起,日本政界就日益呈現出保守化趨勢。日本右翼勢力頻頻向《中日聯合聲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基本精神發起挑戰。他們在歷史問題上提出“擺脫贖罪意識”,在台灣問題上推動日臺關係持續升級,在釣魚島問題上不斷挑釁“擱置爭議”的底線,近來還以“中國威脅論”為藉口大肆擴軍備武。就在數日前,日本前首相麻生太郎竄訪台灣,妄稱要強化對中國的所謂“威懾”。日本右翼勢力的一系列言行已經嚴重違背了一個中國原則,背棄了中日建交時的承諾。
日本對華態度轉變的背後是兩國綜合國力對比的逆轉。1978年,中國GDP僅為1495億美元,日本GDP為1.01萬億美元,是中國的6.75倍。而2022年中國GDP已高達18萬億美元,日本GDP為4.23萬億美元,不到中國的四分之一。日本由此産生強烈的戰略焦慮。於是在美國挑起對華“新冷戰”的背景下,日本意欲通過強化日美同盟和擴充自身軍備來實現“挾美制華”的目的。
我們不應忘記,日本軍國主義在歷史上曾給中華民族造成過深重的災難,日本人民也曾深受其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忘記歷史就意味著背叛,否認罪責就意味著重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這座中日關係的“鐵橋”是戰後兩國人民付出艱苦努力締造起來的,得來不易,應該倍加珍惜。
中日兩國一衣帶水,是搬不走的鄰居。即使雙方之間存在矛盾與分歧,也擁有很多共同利益和廣闊的合作空間。兩國應以《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5週年為契機,重溫條約精神,以史為鑒,面向未來。中國堅持與日本發展友好關係的願望始終未變,希望日方也能相向而行,與中方一道謀劃兩國和平友好的長遠大計。
編審;唐華 張艷玲 蔡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