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評論員 樂水
在回歸祖國24年後,香港的選舉制度在“愛國者治港”原則指引下掀開了新的篇章。
2021年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9月19日舉行。這是在今年3月份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之後,香港舉行的首次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也是“愛國者治港”原則在香港的民主實踐中再次得以全面落實的重要契機。
選舉委員會在香港的民主政治生活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選舉委員會既承擔著選舉特區行政長官的責任,還負責推選産生40名特區立法會議員。因此,選舉委員會對香港的行政和立法權力都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但由於過去香港的法律並未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政治立場進行嚴格規定,導致大量泛民派涌入其中。如2016年,泛民派就獲得了325席,超過全部席位的1/4,而且其中還有27名泛民派委員當選為立法會議員。泛民派在香港政壇不斷擴散的影響力已經成為香港正常政治生活中的不穩定因素,甚至也對“一國兩制”原則的貫徹落實形成了掣肘。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香港回歸20多年來,第23條的本地立法活動卻頻頻受挫,多次半途而廢。泛民派的不配合,甚至從中作梗,無疑是第23條遲遲無法落地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正是由於國安法的長期缺位,使得香港成為滋生海內外政治投機分子的溫床。尤其是自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街頭黑暴勢力猖獗,外國勢力也趁虛而入,鼓動支援示威者反中亂港。暴徒的種種惡行已經嚴重破壞了香港的法治與安寧,嚴重衝擊了香港經濟民生根基,引起了香港同胞和全國人民的強烈憤慨。2020年,全國人大在危急關頭果斷出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作出決定,將香港國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如今香港國安法已順利實施一週年,香港社會人心初定,經濟民生穩步回升,司法系統重獲權威,充分證明香港國安法是民心所向、眾望所歸。同時為了夯實該法的政治基礎,特別是在香港的政治實踐中有效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對香港原有選舉制度的改革就不可避免。今年全國人大再次通過決定,對香港的選舉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修訂。其中三點格外值得關注:一是要求選舉委員會委員按照國安法進行宣誓;二是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這一新界別;三是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顯然,全國人大提出這三項修訂是為了保證香港國安法的行穩致遠和“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深入人心。
9月份即將到來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選舉制度的第一次“試水”。這將是“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中的一次“愛國主義”昇華。同時需要指出的是,“港人治港”的基本方針並沒有改變,“愛國者治港”原則也並不是要在香港的政治生活中搞“清一色”,或者説讓所有反對派出局。香港政府仍然歡迎反對派在具體政策上發出不同聲音,對政府的施政過程進行監督。因此,各派別的廣泛參與仍將是未來香港選舉制度的基礎。但就目前來看,選民人數本次縮減至8000人左右,遠低於往年。香港市民在新選舉制度下的參政熱情仍有待加強。
“一國兩制”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偉大制度創造,而“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和核心內容,是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相信在經過歷史的不斷淬煉後,“愛國者治港”原則必將在香港社會生根發芽,發揚光大,對香港選舉制度的不斷修正和完善,也將進一步突顯“一國兩制”的愛國主義底色。(責任編輯:蔡曉娟 戚易斌 李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