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上了年紀的人都喜歡存錢,而且認為錢只有存到銀行才是最安全的。然而,卻有銀行工作人員看準了老人的這個心理,在幫助老人們辦理業務時,竟然將存款劃轉至自己的賬戶,用來炒黃金、期貨等。經江蘇省海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該縣法院一審以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判處被告人孔祥瑋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投資失敗被迫入贅

2013年6月,大學畢業後的孔祥瑋以優異成績進入南京某外資銀行從事客戶理財業務。工作期間,由於業績突出,加上自己從事多項杠桿投資,因而獲利頗豐。

然而,好景不長。自2014年3月以來,孔祥瑋陸續向親朋好友借來200余萬元用於杠桿投資,如炒黃金、期貨交易等,因2015年股市大跌,至當年10月,共計虧損了300余萬元。因孔祥瑋女友的家境比較殷實,得知孔祥瑋投資失敗後,女方便提出可以出資100萬元幫助孔祥瑋償還債務,條件是孔祥瑋要入贅女友家。

走投無路的孔祥瑋只好答應女友家的條件,償還了南京朋友的部分借款後,于2015年11月辭職回到了海安準備完婚。

為還借款動起歪念

因孔祥瑋遲遲不能歸還剩餘的200余萬元借款,債主不斷到府討債,甚至大鬧孔祥瑋的婚禮,搞得孔祥瑋及妻子家顏面盡失。如何歸還借款,重新樹立自己在妻子及其家人眼中的金融白領形象,是孔祥瑋日夜謀劃的事情。思來想去,孔祥瑋動起了客戶銀行存款的歪心思。

原來,孔祥瑋回到海安後,憑著自己的金融背景,很快擔任了海安某銀行的理財客戶經理,負責向客戶推薦理財産品,吸收理財資金。孔祥瑋發現,銀行理財産品的收益比較低,通常在4%至5%,而投資期貨、黃金雖然風險巨大,但收益卻是銀行理財産品的10倍甚至100倍,兩者之間存在著巨大收益差。

於是,孔祥瑋動了歪念,“我可以把客戶的資金先借來炒期貨,到期再按銀行理財收益還給客戶就行了”。

老人存款順利“轉移”

2016年5月,家住海安縣城的馬老漢聽説孔祥瑋所在銀行的理財産品收益比較高,就到該銀行諮詢理財産品。

孔祥瑋熱情地向馬老漢推薦了一種理財産品,收益率為4.5%,馬老漢覺得還不錯,遂將自己銀行卡內的60萬元交給了孔祥瑋。

按照銀行的正常操作,孔祥瑋應當通過銀行的POS機將客戶資金刷入銀行理財賬戶,但孔祥瑋綁定自己的銀行卡申請了一台POS機,並將該POS機與銀行的POS機同時擺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套取客戶資金時就用自己的POS機將客戶資金刷入自己賬戶,再出具虛假的理財回單給客戶。

其間,為了不使馬老漢發現POS機綁定的銀行卡是自己的戶名,孔祥瑋故意不在POS機裝列印憑條,就這樣,馬老漢的60萬元積蓄“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了孔祥瑋的賬戶,而馬老漢卻以為自己購買了銀行的理財産品,錢存進了銀行的賬戶,絕對安全。

然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2016年12月,一個偶然的機會,馬老漢持該理財回單到孔祥瑋所在銀行查詢收益,正巧那天孔祥瑋休假,銀行工作人員未查詢到投資記錄而致案發。孔祥瑋隨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據孔祥瑋供述,他在作案時,雖然利用的是其擔任理財客戶經理之便,但並非不分對象,見人就下手,而是選擇那些不會操作網上銀行、不會使用手機銀行的老年人客戶。因為這些老年人客戶相信自己的積蓄存入銀行是最安全的,在存款期內一般不會再到銀行查詢。經查,截至案發時,孔祥瑋共劃轉存款1130余萬元,造成經濟損失近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