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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公開聽證陳滿申請國家賠償案 蒙冤23年申請賠償金966萬

發佈時間: 2016-03-31 07:21:54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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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陳滿申請國家賠償案舉行公開聽證。此次聽證,由海南高院賠償委員會全體委員和承辦法官共同進行。陳滿及其代理律師易延友、王萬瓊到海南高院參加聽證,並就國家賠償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據作出了闡述。部分海南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邀參加了旁聽。海南高院表示,聽證結束後,將依照法律規定作出國家賠償決定。2016年3月14日,陳滿委託律師向海南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該院支付賠償金共計966萬餘元人民幣,並在多家指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海南高院根據立案登記制要求,審查認為陳滿提起國家賠償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當即予以立案,並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依法進行審理。圖為陳滿(左1)與代理律師易延友(中)、王萬瓊一同走出海南高院大門。中新社記者駱雲飛 攝

 

    新華社海口3月30日電(記者傅勇濤)3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陳滿申請國家賠償案舉行公開聽證。此前,蒙冤23年的陳滿向海南省高院申請國家賠償966萬餘元,3月14日已獲立案受理。

    今年52歲的陳滿,因故意殺人罪、放火罪于1994年被海口市中院判處死緩,已服刑23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于2015年12月29日在海口市瓊山區法院開庭再審此案。2016年2月1日在海南省美蘭監獄,依法對該案公開宣判,認為原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陳滿殺死被害人鐘作寬並放火焚屍滅跡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應予改判。法庭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當庭釋放。

    今年2月2日,新華社播發了《新華調查:23年的等待,只為相信“法律會還我公道”——聚焦“陳滿殺人放火案”平反昭雪》,對此事做了報道。

    本次聽證會由海南省高院賠償委員會全體委員和承辦法官共同進行。陳滿及其代理律師易延友、王萬瓊參加聽證,並就國家賠償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據作出了闡述。部分海南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邀參加了旁聽。

    據悉,3月14日,陳滿委託律師向海南省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該院支付賠償金共計966萬餘元。海南省高院審查認為陳滿提起國家賠償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當即予以立案。

    陳滿要求海南省高院賠償內容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人誤工費、醫療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申冤費用等。

    據介紹,聽證結束後,海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依照法律規定作出國家賠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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