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江蘇省睢寧縣王集小學學生為居家養老中心的老人洗腳。
我國于2012年12月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大幅增加法條內容,特別是將“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也寫進法中。新修訂的法律于2013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新華社發(洪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