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兩位老人和工作人員在江蘇南通一退休職工公寓交談。
我國于2012年12月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大幅增加法條內容,特別是將“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也寫進法中。新修訂的法律于2013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新華社發(許叢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