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廣州飛往上海航班接到電話威脅稱有炸彈,備降福州。圖片來源CFP
□重慶江北機場
二次安檢開箱檢查
重慶機場稱,下午5點38分,重慶飛上海的航班收到威脅安全資訊。為確保安全,重慶機場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對重慶至上海的相關航班重新安檢。經檢查,均未發現異常。目前,重慶機場運作正常。
昨天晚上,準備乘坐東航MU5426次航班的簡先生介紹,他于昨天下午5點10分左右趕到機場,進行正常安檢後進入候機廳。他稱,快到飛機計劃起飛時間前,大量乘客在登機口排隊等待乘機。5點45分左右,機場工作人員通知乘客稱“飛機已經進行完安檢了,但還有問題,需要檢查”。簡先生稱,6點多時,工作人員要求MU5426次航班的乘客重新進行安檢,“在這之前,已經有2架航班的乘客都登機了還被要求復檢”。
簡先生和其他乘客一起回到安檢區域。他發現,此次安檢比平時嚴苛很多,“隨身帶的箱子都要打開檢查,檢查得很仔細”。
昨天晚上9點,準備乘飛機前往瀋陽的謝先生介紹,江北機場內秩序較好,並未出現混亂局面,“工作人員通知説是機場接到了恐嚇電話,組織進行復檢的只有飛往上海的航班”。
□民航局
正協商加重量刑懲罰
昨晚,受到“詐彈”影響的11架航班分屬5家航空公司。截至晚8點40分,記者接到民航局資訊時,上海浦東、虹橋兩個機場運作均正常。
民航局指出,按照刑法第291條規定,惡意編造傳播虛假恐怖資訊行為,應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相關航空公司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賠償要求。
5月16日,在民航發展論壇上,民航局局長李家祥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民航局正在和有關司法部門協商,今後對嚴重破壞民航安全的這一類行為,要考慮加重量刑,以杜絕有人再次以身試法。他表示,編造虛假炸彈資訊威脅航班安全屬於刑事犯罪,屬於應該嚴厲打擊的範疇,我國有關部門實質上在相關方面,也進一步加大了懲處力度,民航局正在協調司法部門的綜合配合。
□航空公司
經濟損失數以萬計
昨天,某航空公司方面告訴記者,若航班接到恐怖資訊,本著民航“安全第一”的原則,在短時間內若無法核實,該航班則返回地面,這一舉動將給航空公司造成數以萬計的經濟損失,除了佔航空公司運營成本大頭的燃油成本外,還要付給機場降落費等。
此外,受到威脅的飛機在降落後須接受檢查,很有可能這一天都無法繼續飛行。在這種情況下,從其他航線上調配飛機來繼續執行上述航班則有可能影響航空公司一天的航班飛行計劃。航班的不正常起飛或降落都有可能造成該機場後續航班的延誤,記者從航空公司內部拿到的數據顯示,由於延誤時地面飛機的發動機依然轉動,延誤一分鐘航空公司則損失1000元。
不過,發生此類事件,第一時間為保障旅客安全進行就近備降、返航或暫不起飛,導致乘客的延誤屬於不可抗力事件,根據規定無需對旅客進行延誤賠付。
北京航空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曾介紹,按照目前對不法分子的處罰力度,有的犯罪嫌疑人只拘留5天,有的則可能判處有期徒刑,經濟方面的處罰也較弱,經常就判罰500元至2000元,顯然不能彌補航空公司的損失。
根據公開資料,去年的“8·30”深航航班“詐彈”威脅案,給深圳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7.5萬元,間接經濟損失3萬餘元。去年12月,南方航空一航班收到匿名資訊威脅備降,媒體預計航空公司損失達50萬元。(文/京華時報 梁超 龔棉廖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