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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化零為整 提出“靶向要求”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佈時間:2021-03-11 17:00:32 作者:黃鈺欽 張素 責任編輯:蘇向東

(兩會觀察)“十四五”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化零為整 提出“靶向要求”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題:“十四五”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化零為整 提出“靶向要求”

作者 黃鈺欽 張素

五年前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關於“智慧財産權”的內容分散于不同章節。如今,“健全智慧財産權保護運用體制”已經作為單獨一節,被寫入11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的中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智慧財産權在中國“發展路線圖”上“化零為整”,這一改變引起不少代表委員的注意。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公管學院教授馬一德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分析稱,這既折射出中國自身發展脈絡,“科技自強自立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也在於因應形勢變化對衝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加大對智慧財産權保護,保證中國在發展中行穩致遠”。

如其所言,全球産業變革蓄勢待發,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被置於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而“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

從“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可以看出,中國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離不開“法”的因素。其中提出,要加快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立法、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健全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等若干細化目標。

近年來,中國持續完善智慧財産權相關法律法規,相繼修改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今年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也對智慧財産權的民事屬性給出清晰規定。在兩會期間的“代表通道”上,馬一德對中外記者表示:“中國智慧財産權法律的‘四梁八柱’已牢牢架起。”

更為重要的是,相較于“十三五”規劃綱要大多從原則上強調智慧財産權保護,現階段的“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更為明確的“靶向要求”。

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賠償低,一直以來是智慧財産權維權的難點。“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將健全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損害賠償力度。

就在全國兩會開幕前夕,中國最高法出臺的一份司法解釋,對智慧財産權民事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範圍,故意、情節嚴重的認定,計算基數、倍數的確定等作出具體規定。其中一大亮點在於大幅度提高侵權成本。

全國政協常委、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指出,從民法典到商標法、專利法以及正在修改中的著作權法都明確了5倍的懲罰性賠償規定。“而5倍賠償這個數值,已經是全世界的最高水準。”

不僅如此,“靶向要求”還體現在對智慧財産權的重視由數量向品質的轉變。當中國開啟“十四五”,推進高品質發展成為關鍵詞。對於智慧財産權而言,無疑也需要進入高品質、高效益發展的新階段。

對此,“十四五”規劃綱要關於經濟社會發展設置的主要指標中,專為智慧財産權設置了一項關鍵性指標,即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

何志敏表示,作為衡量“創新驅動”的産出指標,充分説明中央對智慧財産權、特別是專利重要性的高度重視。中國專利申請量、商標註冊量連續多年保持世界第一,但要清醒認識到,專利、商標等的品質還需要持續提高。

無論是以“法”紮緊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籬笆墻”,還是直面難點提出“靶向要求”,規劃綱要為中國未來如何保護智慧財産權指明瞭方向,也將激發出更強勁的創新發展動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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