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熊思東:建議男性陪産假延至38天,寫入《勞動法》
5月19日,澎湃新聞從蘇州大學獲悉,全國人大代表、蘇州大學校長熊思東將在今年兩會提交《關於延長男性配偶陪産假期的建議》。其中提及,應將男性配偶陪産假延長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顧、陪伴産婦和新生兒。
“男性配偶陪産假標準不一且普遍較短”
熊思東認為,育兒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家庭育兒人力資源匱乏。伴隨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婚育年齡,“421”、甚至“422”家庭模式呈現主流傾向,“倒金字塔”的家庭結構使得家庭背負沉重的養老壓力,加之城鄉、城際頻繁流動的常態化,祖輩與父輩、孫輩異地生活,夫妻異地情況較多,加劇了育兒人力不足的矛盾。
其次,家庭育兒壓力增大。“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孕育二孩的家庭,不僅要照顧孕婦和新生兒,還要兼顧大孩,家庭育兒壓力倍增。
此外,産婦壓力增大。據統計,高齡産婦佔我國孕産婦總數13.4%,且呈現不斷上升趨勢。伴隨高齡孕産婦和輔助生殖技術受孕者的增加,産婦恢復期增長,且在孕育過程中,承受著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雙重壓力,不少女性在孕期及産後會有不同程度的抑鬱情緒,接近20%會發展為抑鬱症。
“面對這樣的情況,男性配偶在新生兒孕育過程中的照顧和陪伴顯得尤為重要。”熊思東稱,目前男性配偶參與育兒方面還較為落後,許多人希望陪伴妻兒,卻有心無“時”。
他認為,就男性配偶陪産假而言,我國缺乏統一的全國性法律,各地執行標準不一且普遍較短,為 7~30天不等,大部分僅為15天,同時僅作為對實行晚育或合法生育的一種獎勵,在實際落實中有困難。
建議以立法形式規定男性配偶陪産假制度
熊思東建議,將男性配偶陪産假延長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顧、陪伴産婦和新生兒。有研究表明,有三個階段女性身體情況和情緒狀態易産生波動,一是孕檢建檔(懷孕12周左右);二是圍産期(懷孕28週到産後1周);三是産褥期(産後6~8 周),這段時期産婦身體系統在逐漸恢復正常狀態。
“為讓産婦得到更好的休息,男性配偶應承擔更多的照顧新生兒的工作。因此,建議將原有男性配偶陪産假延長至38天,用於陪伴、照顧産婦産前孕檢建檔(1 天)、圍産期7次産檢(7天)和産後産褥期(30天)。”熊思東表示。
此外,熊思東建議以立法形式規定男性配偶陪産假制度。《勞動法》對女性産假有明確規定,但對男性配偶陪産假無説明。他建議在《勞動法》中增加關於男性配偶陪産假的相關規定,明確男性在育兒方面的家庭責任和生育權利,並規定男性陪産假不得低於38天。同時,參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妻子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陪産假。
為落實陪産假制度,熊思東認為勞動監察部門應將陪産假權益保護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內容;用人單位應採取勞動合同備案制度,按照法律規定增設專門合同內容,明確陪産假權益,並對執行陪産假作出具體安排。
熊思東建議,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實施男性配偶陪産假制度;對百分之百落實完成年度內男性配偶陪産假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稅費減免、融資貸款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獎勵。
同時,相關高校、高中職業學校、社區要積極參與男性配偶母嬰護理技術培訓和能力提升工作,開發家庭教育課程體系,組織男性配偶開展産婦、新生兒照顧知識普及等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