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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司法改革砥礪前行 2016年十大亮點紛呈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3-12 責任編輯: 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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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訴調對接 柔性司法促社會和諧

針對矛盾糾紛多發、不穩定因素聚集的家事審判、企業破産清算等領域,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在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産審判庭,完善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提升司法定分止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

同時,最高法出臺了《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關於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加強訴調對接,積極利用社會力量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截止2016年5月,全國各地法院共吸納特邀調解組織有32912 個,特邀調解員達104516人。

健全案件繁簡分流機制 節約司法成本

案多人少,是近兩年法院面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特別是在實行案件登記制以來,情況更加嚴峻。去年,最高法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指導各地完善繁簡分流機制,通過訴前分流、審前程式分流、審判程式分流、爭議焦點分流等機制,推動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進一步優化了審判資源配置,推動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統一。

推進智慧法院建設 向科技要效率

2016年,最高法出臺《人民法院資訊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建設完善覆蓋全國法院的數據集中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與司法統計系統和人事資訊系統並軌,目前已匯聚全國法院9533萬案件資訊和4745萬文書資訊,可以實時呈現全國3520個法院每日新收案件情況,數據每5分鐘自動更新一次。

另外,法院還建成“法信:中國法律應用數字網路服務平臺”,滿足法官、律師、學者和社會公眾精準化需求,目前已涵蓋裁判文書、典型案例、法律文件、學術論文等各類法學文獻2000萬篇;建成聯通全國法院的執行指揮系統、覆蓋多部門的執行查控系統和平臺化、整合化的執行辦案系統,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和規範化水準;開發“智審”審判輔助系統,實現各類通知書、傳票、公告、送達回證等文書一鍵自動生成;研發庭審語音識別系統,將語音自動轉化為文字,自動區分庭審發言對象及發言內容,試用中語音識別正確率已達到90% 以上。

全國各級法院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神經網路和機器學習等技術,開展“智慧法院人工智慧系統”研究計劃,著力實現審判執行、訴訟服務、司法為民全方位智慧服務、各級法院高度智慧化運作和管理。

鞏固立案登記製成果 體現法院的擔當

“把方便帶給群眾、把困難留在法院。”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所作的報告,讓與會代表讀出了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人民法院的使命與擔當。

各級法院不斷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利用“網際網路+”進一步加強訴訟服務。各地積極探索網上立案、網上閱卷、網上查詢、網上遞交訴訟材料等舉措,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準,如上海浦東法院開發“二維碼”自助立案系統,一個月內立案1000多件,每個案件平均立案時間只有15分鐘。江蘇全省法院推行網上立案服務,當事人或律師可以隨時隨地通過電腦、手機完成立案手續。目前,全國99%的法院建成訴訟服務大廳和開通訴訟服務網,1900多家法院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人民群眾提供一站式、綜合性、低成本的訴訟服務。

法官員額制改革讓優秀人才向審判一線流動

2016年,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到2016年12月底,除遼寧、江西、河南、西藏4省區法院外,其餘28個省區市法院(含兵團分院)均已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其中,包括28個高級法院(含兵團分院)、363個中級法院、2644個基層法院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約佔全國法院總數的86.7%,共産生入額法官105433名,基本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改革後優秀人才向審判一線流動趨勢明顯,試點法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例如,上海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線的法官人數增加1.4%,主要辦案部門法官實有人數增加8%,改革後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配比從1:0.75變為1:1.7;北京全市一線審判人員從6128人增加到7550人,增加21.4%,輔助人員從2689人增加到4538人,增加68.8%;廣東堅持以案定員、全省統籌,在預留10%的基礎上,首批下達法官員額7162名,適當向基層、向辦案任務重的法院傾斜,法官員額比例最高的佔51.7%,最低的20.8%。

同時,去年各級法院還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國21萬法官的職務套改工作。目前北京、上海、江蘇、江西、湖北、雲南等11個省區市已完成首批員額法官的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確認和任命工作,其他省在積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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