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新聞發言人傅瑩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 鄭亮/攝影)
中國網3月4日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佈會3月4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中國網現場直播
民法總則草案將提交本次大會審議,發佈會上,有記者就其中涉及到的老百姓非常關心的,比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是不是要下調到6歲,民法總則草案有什麼特點和重要意義等問題進行提問。
傅瑩表示,這次民法總則草案要提交給本次大會代表們審議,民法大家知道它博大精深,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總則規範的是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它是國家的基本民事法律,所以要提交給大會審議。我們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刑法或者其他專門法律,但是每個人的衣食住行、經濟活動都離不開民法。我們現行的民法通則是1986年制定的,對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傅瑩説,當然,30多年中國社會大家也知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法律也要與時俱進,所以在制定民法總則的時候,也根據新的情況有不少調整、創新。比如媒體很關注的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社會老齡化的趨勢,在民法總則裏對監護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也擴大了監護範圍,尤其是注意到對失能老人的保護問題。再比如,社會實踐中法人的形態發生了很大變化,所以也進行了新的科學分類,也增加了法人的類別。比如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居委會,也都賦予了特殊法人的資格。你剛才提到的這個問題,也還在討論當中,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時候,年齡的下限到底是應該放到6歲還是10歲,怎麼樣能更有利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更有利於他們的健康發展,大家的看法也不一樣,我想你也有你的觀點,有很多問題還會在這次審議當中經過代表們充分地審議、充分地發表意見,進一步完善這部民法總則。
傅瑩表示,民法總則的制定對下一步民法典各個分編的編纂有統領的作用。按照我們現在的計劃,應該在2020年完成民法典編纂工作,這對於我們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具有重要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