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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長:法官檢察官待遇要跟上

文章來源: 新京報 發佈時間: 2016-03-11 責任編輯: 李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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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澤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新京報首席記者 陳傑 攝

在接受新京報專訪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蘇澤林談到了基層法官、檢察官的壓力。

他把壓力總結為四點,三點已經顯現出來:待遇偏低、工作繁重、安全風險大。他為數天前北京遇害的女法官馬彩霞而惋惜。

還有一點似乎是隱形的,終身追責制,蘇澤林表示,“不太贊成終身追責這種提法。”

要給法官、檢察官減壓。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如何保障法官、檢察官權利,蘇澤林做了詳細闡述。

談員額制

員額制改革是為了遴選精英

新京報:在你看來,司法體制改革進展如何?

蘇澤林:總體上很順利,試點工作已全面推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改革還需要深入推進。比如關於法官員額制改革,目標要進一步明確,不是説要減少幾個法官、檢察官,而是要讓法律職業當中的精英人士來當法官,把司法決策權掌握在這些高素質的人手中。但就目前的效果來看,僅僅只是單純規定法官、檢察官不能超過多少比例。

新京報:現在外界看員額制改革,感覺也是要減少法官的人數?

蘇澤林: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素質。另外,檢驗改革的標準是什麼?要看人才是往裏流,還是往外流。目前來看,人才是在往外流,法官隊伍素質不穩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新京報:現在基層法院案子很多,應該達不到審案的法官都是精英吧?

蘇澤林:所以員額制就要和選拔任免制度結合,我建議上級法院法官、檢察官要從下一級選拔,或從其他法律職業中比如律師中去選拔,而不是現在法院內部師父帶徒弟這種選人。

新京報:吸引高素質人才來當法官,依靠什麼?

蘇澤林:配套措施要跟上。責任到位了,權利保障也要到位。我最近有個建議,要儘快落實法官的工資待遇,當然檢察院也在呼籲。員額砍下來了,責任制也建立起終身追責,工作量比原來大了。原來還有合議庭,庭長、院長審核,還有審判委員會討論,現在是哪個法官審的案就哪個人簽,責任全在你一個。

新京報:你剛提到從優秀的律師隊伍中遴選法官,但眾所週知,優秀的律師肯定收入是很高的,怎麼才能吸引他們?

蘇澤林:最重要的還是這個職業要得到尊重。其實在任何一個國家,律師創造的個人財富都比法官多,但為什麼國外律師都想當法官?主要還是因為法官受社會尊重,有一種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作為解決社會矛盾最後一道屏障,法院、檢察院的人才素質應該相對要求更高,他得到的社會尊重應該更強。

新京報:有律師轉做法官的例子嗎?

蘇澤林:我知道現在有。十年前,最高法院想從律師中遴選法官,但最終沒有選到。現在雖然例子不多,但是看到了希望。這也與我們的司法環境有關,現在法制環境得到改善,國家倡導全面建設法治國家,法院、檢察院在法制建設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經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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