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姚大偉 攝
張德江指出,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新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新期盼相比,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們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虛心聽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
關於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張德江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行使職權,以立法、監督為重點,積極開展工作,為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作出新貢獻。
張德江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暢通代表聯繫人民群眾渠道;做好對外交往、新聞宣傳、理論研究等工作和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闡述了2016年的主要工作。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就慈善法草案作了説明。李建國説,慈善法是社會領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設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是發展慈善事業、規範慈善活動的客觀需要,是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際措施,是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在要求。
李建國説,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慈善法草案,有利於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廣泛集中民智、凝聚共識,將中國共産黨關於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主張和人民的意願上升為國家意志,在全社會形成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為慈善法的貫徹實施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李建國説,在制定慈善法中,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認真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突出慈善扶貧濟困作用;二是著力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創新慈善事業體制機制;三是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
在説明制定慈善法的工作過程後,李建國還從慈善法的調整範圍、慈善組織的規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贈、慈善信託、慈善財産、慈善服務、慈善事業發展的促進措施等7個方面介紹了慈善法草案的主要內容。
會議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張平主持。
今天的全體會議應出席代表2943人,出席2856人,缺席87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大會執行主席馬(文加馬旁)、王三運、王學軍、王憲魁、王儒林、白志健、李希、李建華、李景田、肖懷遠、汪毅夫、張軒、陳全國、陳建國、陳敏爾、羅志軍、柳斌傑、徐守盛、郭庚茂、彭清華、強衛、譚惠珠在主席臺執行主席席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