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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孫曉梅5年6次提建議 推動反家暴法實施

文章來源: 新京報 發佈時間: 2016-02-29 責任編輯: 陳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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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三成婦女遭受過家暴

新京報:3月1日,反家暴法就要開始施行了,你怎樣評價這部法律在中國法治進程中的地位和意義?

孫曉梅:這是我國第一部綜合性的反家庭暴力法。

考察一個國家人權保障的程度,主要就看它對弱者的保護程度,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群是婦女、兒童,反家暴法體現出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暴力是導致家庭破裂、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反家暴法有助於家庭穩定、社會和諧。

新京報:此前,和反家庭暴力有關的內容,在很多法律中都有體現,但不集中。

孫曉梅:之前,規範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規定,分散在婚姻法、刑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多部法律中,司法機關最需要明確的內容在這些零散的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例如什麼是家庭暴力、發生在哪些人之間、預防措施、案件管轄、證據原則等等。

新京報:在現實中,反家暴的執行情況如何?

孫曉梅:由於沒有明確統一的法律規定,幾乎同樣的家庭暴力案件,在不同地區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審判結果,量刑輕重不一、差別很大,有些案件罪名認定也存在巨大爭議。反家暴法的出臺和實施,解決了統一執法的問題。

新京報:中國的“家暴”情況現狀如何?

孫曉梅:據官方統計數字,全國2.7億個家庭中,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婦女高達30%,其中九成施暴者是男性,每年有近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體。

新京報:這些年,“家暴”行為從整體上有過怎樣的變化?

新京報:上世紀90年代,人口還沒有大範圍流動,家暴都是“關”在自家門裏。後來人口跨地域流動的規模越來越大,家庭類型出現了變化,同居關係這種“臨時組闔家庭”增多,“同居暴力”隨之成了社會問題。

家暴的起因也有變化,上世紀90年代,施暴者主要是出於大男子主義等傳統不良觀念,近年來,物質糾紛引發的家庭暴力增多。但反家庭暴力的意識也有所增強,原來,受害者不敢講、不願講。現在,不少人不僅肯講,而且講得很細緻,遭受了暴力不再忍耐,敢打110求助。

調研

全球超120個國家對家暴立法

新京報:你從事這部法律的研究、推動已有二十多年,最初哪些原因引起了你對反家暴立法的關注?

孫曉梅:1990年,我開始研究中國的家庭暴力問題,那時不叫“暴力”,更不叫“家庭暴力”,人們還不接受“家庭暴力”這個詞,只叫“挨打”、“毆妻”。

1993年,中國管理科學院婦女研究所,也就是現在的紅楓熱線,做了一個項目,對北京市30個城市戶口和30個農業戶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做個案訪談,我承擔了對30個農業受害者的調查,沒想到調查農村婦女受虐待的情況比城市婦女困難得多,農婦們不認為被丈夫打、受到暴力侵犯是一個問題,不願意講自己的經歷,不少人還用奇特的眼光看著我,“你為什麼要問這些?”“你怎麼不上班?天天到我們村裏來?”

最終調查完成了,我深受觸動,從那時起,家庭暴力成為我的重點研究課題。

新京報:調研、走訪的過程中,有哪個人(家庭)或哪件事讓你印象最深刻?

孫曉梅:印象深刻的太多了。去年浙江審理了一起同居暴力案件,一個女孩不堪忍受同居男友的長期毆打,用刀捅死了男友。庭審時,女孩説自己實在走投無路了。她拒絕向男友的父母道歉,更是拒絕賠償,一直喊:他(男友)罪有應得,該死!

實際上,開庭前,她的代理律師做過她的工作,她自己也清楚,向男友的父母道歉有利於給法庭留個好印象,可她仍然表現出了對男友的深入骨髓的恨意。我一直在想:究竟經受了什麼樣的暴力虐待,讓這個女孩有如此之恨?

新京報:據你了解,目前在國際上,關於家暴的立法情況怎麼樣?

孫曉梅:世界上至少有120多個國家對家庭暴力立法;其中對家庭暴力專門立法,或者以家庭暴力法命名的國家大約有80多個。用專門立法規制家庭暴力已成國際發展趨勢。

新京報:國外針對家暴的專門立法,你能記住哪些有特色的細節?

孫曉梅:有的國家設立“家庭暴力註冊簿”,將虐待妻子的人統統記錄在案;有的國家有“緊急狀況下保護令”制度,接到報警,警方可以破門而入、制止暴力行為,還可以將遭受暴力的婦女兒童帶離或者跟施暴者隔離,電影《刮痧》描述的就是這樣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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