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體現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勢和特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擺到戰略佈局的高度,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加強黨對各類組織單位、各級地方政權的領導——
8.6萬多個黨組、3200多個地方黨委強不強、領導作用發揮好不好,事關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的提高,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已經建立70年的黨組制度首次立規,對實施近20年的地方黨委工作條例首次修訂,黨組和地方黨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
適應國有企業改革大勢,出臺了《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面對社會組織蓬勃發展新形勢,出臺《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面向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出臺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並召開相關工作會議……
一系列舉措使黨組織的社會影響力更加廣泛,使黨執政治國的組織制度基礎更完備,使各級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加強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領導——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確保人民當家作主,黨的領導只能增強,不能削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旗幟鮮明地提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
2015年1月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先後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彙報。
自覺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支援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狠抓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加強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領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旗幟鮮明地提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離開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立不起來。
在2015年2月召開的省部級專題研討班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多措並舉,多管齊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領導核心更加堅強有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政治更有朝氣,民主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