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解讀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4-03-26  內容來源: 中醫藥局

一、《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出臺背景?

中醫藥(民族醫藥)是我國各族人民在幾千年生産生活實踐和與疾病作鬥爭中逐步形成並不斷豐富發展的醫學科學,是中華民族的瑰寶。中醫藥和西醫藥互相補充、協調發展,共同擔負著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的任務,已成為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特徵和顯著優勢。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醫藥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但還面臨不少問題,不能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反映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和支援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決心,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戰略性舉措。

200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要“大力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同年10月23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明確提出要“制定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2007年3月,國務院成立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同志親自擔任組長,以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宏觀指導,協調解決中醫藥發展中的重大問題。2007年5月16日溫家寶總理批示要求“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全面研究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問題”。對此,衛生部、國家中醫藥局高度重視,針對影響和制約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關鍵問題,深入各地進行了大量實際調研,並開展了系列專題研究,提出了《關於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衛生部、國家中醫藥局進一步加大了研究力度,並在此基礎上加緊研究起草,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論證修改,形成了《若干意見(討論稿)》,並提交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徵求意見,得到了各成員單位的積極支援,一致認為很有必要制定這樣一個政策文件。2008年2月,吳儀同志主持召開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會議,會議原則通過了《若干意見(稿)》,並議定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精神進行相應完善後擇機以國務院的名義印發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按照會議要求,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的精神,對《若干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再次徵求了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意見。經國務院批准,于4月21日正式發佈。《若干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發展中醫藥事業方針政策的高度概括和系統總結,充分借鑒和吸納了近年來各地在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方面探索創新的有益經驗,凝聚了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共同智慧。《若干意見》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對在醫改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國務院高度重視《若干意見》的起草工作,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對文件的起草也給予了大力的支援,衛生部主要領導多次就起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並召開部務會進行研究,解決了制定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確保了文件的順利出臺。

二、制定和實施《若干意見》有何重大意義?

中醫藥是我國獨具特色的醫學科學和優秀傳統文化,幾千年來為中華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貢獻,對世界文明進步産生了積極影響。然而,隨著經濟全球化、科技進步和現代醫學的快速發展,中醫藥事業發展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難以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中醫藥特色優勢逐漸淡化,服務領域趨於萎縮;老中醫藥專家很多學術思想和經驗得不到傳承,一些特色診療技術、方法瀕臨失傳,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創新不足;中醫中藥發展不協調,野生中藥資源破壞嚴重;中醫藥發展基礎條件差,人才匱乏。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影響了中醫藥作用的發揮。因此,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刻認識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對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準、弘揚中華文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中醫藥工作,開創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新局面。

《若干意見》是一部指導當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突出了頂層、整體設計,既具有宏觀指導性,又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既強調了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要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又系統提出了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主要任務及政策措施。同時,《若干意見》作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重要配套文件,並以國務院名義發佈,對於在其他配套文件制定中如何更好地發揮中醫藥作用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若干意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再次表明瞭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和支援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決心,反映了社會發展的需要,體現了時代發展的特徵,為中醫藥事業在新世紀新階段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創造了更好的政策環境,在中醫藥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三、《若干意見》有哪些特點?

《若干意見》在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方面,集中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發展中醫藥事業有益經驗,集中體現了針對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和中醫藥發展的新趨勢以及面臨的新挑戰的探索創新。一是充分肯定了中醫藥的科學文化價值、歷史貢獻和現實地位重要作用,強調中醫藥和西醫藥互相補充、協調發展,共同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特徵和顯著優勢;中醫藥是實踐中逐步形成並不斷豐富發展的醫學科學,作為中華民族的瑰寶,也是我國文化軟實力的重要體現。二是《若干意見》始終貫穿著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這條主線,強調堅持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發揮政府扶持作用,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三是強調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若干意見》中多處提及要符合中醫藥特點和(或)規律,強調要按照中醫藥的特點和規律管理和發展中醫藥。四是明確把堅持統籌兼顧,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全面發展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並在指導思想上強調要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

四、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醫藥事業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

中醫藥作為我國獨具特色的衛生資源,與西醫藥共同擔負著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的重要使命,是中國特色醫藥衛生事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援下,中醫藥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一是初步建立了中醫醫療服務體系,中醫藥服務可及性有了較大提高。大力開展了以縣中醫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中醫藥服務網路建設,推進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社會力量興辦中醫醫療機構發展迅速。截止到2008年,全國有中醫醫院3115所,床位40.09萬張,72%的鄉鎮衛生院、34%的村衛生室,92%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54.7%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能為群眾提供中醫藥服務。二是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中醫藥服務能力有了明顯增強。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得到發揮,一批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得到繼承,一批學術特點明顯、臨床優勢明顯的重點學科和專科初步形成。中醫藥在防治常見病、多發病、重大疑難疾病、傳染病以及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全國中醫醫院年診療量達到3.02億人次,出院人數964.1萬人次。近年,中醫藥在防治SARS、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方面,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突發事件醫療救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初步建立起了包括院校教育、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在內的多形式、多層次、多途徑的中醫藥教育體系,人才隊伍數量和素質得到提高。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與經驗繼承工作和優秀中醫臨床人才培養得到加強,社區、農村基層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力度不斷加大。目前,全國有高等中醫藥院校(含民族醫藥院校)47所,具有中醫執業醫師(含助理執業醫師)資格人員60余萬人,註冊中醫醫師37萬多人。四是基本形成了多學科、多層次的中醫藥科學研究格局,推進了中醫藥科技進步。建立了一批中醫藥科研機構,培養了一支以中醫藥人員為主、多學科人員參與的科研隊伍。中醫藥科學技術研究列入了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和專項,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中醫藥已成為我國具有自主創新潛力的重要領域。五是著力推進中藥現代化,中藥産業不斷壯大。中藥從丸、散、膏、丹等傳統劑型,發展到現在的滴丸、片劑、膜劑、膠囊等40多種劑型,9000余個品種,中藥産品種類、數量、生産工藝水準有了很大提高,2007年中藥工業總産值近1800億元。中藥農業已成為農村産業結構調整、農民增收、生態保護的重要措施。中藥産業在一些地區已經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六是中醫藥文化價值受到重視,中醫藥文化建設開創了新局面。把中醫藥文化建設與中醫藥事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使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加強了中醫醫院文化建設,大醫精誠的優良傳統進一步得到發揚光大。“中醫中藥中國行”大型科普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中醫藥科學知識得到普及,中醫藥文化得到弘揚,中醫藥更加貼近廣大百姓。七是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事業得到長足發展,成為我國中醫藥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全國有中西醫結合醫院236所,民族醫院191所,一些綜合醫院和鄉鎮衛生院也設有中西醫結合科和民族醫科。民族藥産業發展迅速,為民族地區的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八是中醫藥廣泛走向世界,提升了我國的國際影響力。中醫藥國際合作與交流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格局,對外醫療、教育、科技合作不斷擴大,已有70多個國家與我國簽訂了含有中醫藥內容的政府協議94個、專門的中醫藥合作協議45個。中醫藥已傳播到160多個國家和地區。

五、《若干意見》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務?

《若干意見》全面系統地提出了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明確了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産業、文化全面發展的發展思路。基本任務主要有以下七個方面:一是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提出要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二是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提出要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加快中醫藥科技進步與創新。三是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提出要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完善中醫藥師承和繼續教育制度,加快中醫藥基層人才和技術骨幹的培養,完善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制度。四是提升中藥産業發展水準。提出要促進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建設現代中藥工業和商業體系,加強中藥管理。五是加快民族醫藥發展。提出要加強民族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重視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民族醫藥繼承和科研工作。六是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提出要加強中醫藥文物古跡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推進中醫藥機構文化建設,開展中醫藥科學文化普及教育。七是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提出要積極參與國際組織開展的傳統醫藥活動,拓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加強中醫藥知識和文化對外宣傳。

六、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若干意見》作為指導中醫藥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明確提出了在新時期新階段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作為中醫藥工作的出發點。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繼承與創新,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為提高全民健康水準服務。

七、《若干意見》中關於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特別提到要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如何才能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

《若干意見》始終強調要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至少在6處明確提出這方面的要求。一是在關於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保障措施中,提出要加強中醫藥行業統一規劃,按照中醫藥自身特點和規律管理中醫藥;二是在關於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中,提出要總結中醫藥學重大學術創新規律;三是在關於加快中醫藥科技進步與創新中,強調要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推行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同行評議制度;四是在關於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中,強調要按照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施教;五是在完善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制度中,提出要制定體現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水準能力評價標準,改進和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的中醫藥專業考試方法和標準;六是在關於中藥管理中,強調要完善中藥註冊管理,充分體現中藥特點。

八、如何理解發展中醫藥事業的基本原則?

發展中醫藥事業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堅持中西醫並重,把中醫藥與西醫藥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就是要堅持中醫藥與西醫藥在思想認識上、法律地位上、學術發展上和實踐應用上的平等地位,促進中西醫藥協調發展,更好地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二是堅持繼承與創新的辯證統一,既要保持特色優勢又要積極利用現代科技。就是要認識到繼承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基礎,創新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動力,要在繼承中醫藥學術的科學內涵、保持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借鑒現代科學知識和方法手段,創新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三是堅持中醫與西醫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就是要尊重我國中醫與西醫兩种醫學體系並存發展的一大特色,堅持中西醫相互學習,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與特色,相互取長補短,促進中醫、西醫兩种醫學體系的有機結合,推進醫學進步;四是堅持統籌兼顧,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全面發展。中醫藥事業發展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統籌規劃,協調發展;五是堅持發揮政府扶持作用,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中醫藥事業關係民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方面,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必須不斷加強和改善領導,創新體制機制,完善制度措施,為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創造物質條件和政策環境,同時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也需要社會各方的關心和重視,要匯聚社會各方力量發展中醫藥事業。這五個堅持凝聚了我國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歷史經驗和教訓,體現了新時期中醫藥工作的客觀規律,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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