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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就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

發佈時間: 2017-03-29 |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7〕22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落實2017年工作總體部署

(一)總的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堅持宏觀政策要穩、産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加強預期引導,深化創新驅動,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國內生産總值增長6.5%左右,在實際工作中爭取更好結果;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城鎮新增就業11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進出口回穩向好,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下降3.4%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強定向調控、相機調控,提高預見性、精準性和有效性,注重消費、投資、區域、産業、環保等政策的協調配合,確保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資訊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效。赤字率擬按3%安排,財政赤字2.38萬億元,比去年增加2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1.55萬億元,地方財政赤字8300億元。安排地方專項債券8000億元,繼續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全年再減少企業稅負3500億元左右、涉企收費約2000億元,一定要讓市場主體有切身感受。財政預算安排要突出重點、有保有壓,加大力度補短板、惠民生。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增長9.5%,重點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和困難地區財力補助。壓縮非重點支出,減少對績效不高項目的預算安排。各級政府要堅持過緊日子,中央部門要帶頭,一律按不低於5%的幅度壓減一般性支出,決不允許增加“三公”經費,擠出更多資金用於減稅降費,堅守節用裕民的正道。(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貨幣政策要保持穩健中性。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餘額預期增長均為12%左右。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維護流動性基本穩定,合理引導市場利率水準,疏通傳導機制,促進金融資源更多流向實體經濟,特別是支援“三農”和小微企業。堅持匯率市場化改革方向,保持人民幣在全球貨幣體系中的穩定地位。(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用改革的辦法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

(四)紮實有效去産能。今年再壓減鋼鐵産能5000萬噸左右,退出煤炭産能1.5億噸以上。淘汰、停建、緩建煤電産能5000萬千瓦以上,以防範化解煤電産能過剩風險,提高煤電行業效率,優化能源結構,為清潔能源發展騰空間。嚴格執行環保、能耗、品質、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效處置“僵屍企業”,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破産清算,堅決淘汰不達標的落後産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控過剩行業新上産能。去産能必須安置好職工,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要及時撥付,地方和企業要落實相關資金與措施,確保分流職工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因城施策去庫存。支援居民自住和進城人員購房需求。堅持住房的居住屬性,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強房地産市場分類調控,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規範開發、銷售、仲介等行為,遏制熱點城市房價過快上漲。今年再完成棚戶區住房改造600萬套,繼續發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種方式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讓更多住房困難家庭告別棚戶區,讓廣大人民群眾在住有所居中創造新生活。(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林業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穩妥去杠桿。在控制總杠桿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業杠桿率作為重中之重。促進企業盤活存量資産,推進資産證券化,支援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大股權融資力度,強化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財務杠桿約束,逐步將企業負債降到合理水準。(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多措並舉降成本。擴大小微企業享受減半徵收所得稅優惠的範圍,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計使結構性減稅力度和效應進一步顯現。(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名目繁多的收費使許多企業不堪重負,要大幅降低非稅負擔。一是全面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等基金,授權地方政府自主減免部分基金。二是取消或停徵中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35項,收費項目再減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項目要盡可能降低收費標準。各地也要削減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三是減少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性收費,清理取消行政審批仲介服務違規收費,推動降低金融、鐵路貨運等領域涉企經營性收費,加強對市場調節類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管。四是繼續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中國鐵路總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五是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中國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精準加力補短板。針對嚴重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突出問題,結合實施“十三五”規劃確定的重大項目,加大補短板力度,加快提升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創新發展、資源環境等支撐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今年再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以上,完成易地扶貧搬遷340萬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長30%以上。加強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革命老區、邊疆和民族地區開發,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推動特色産業發展、勞務輸出、教育和健康扶貧,做好因病等致貧返貧群眾幫扶,實施貧困村整體提升工程,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強化資金和項目監管。創新扶貧協作機制,支援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切實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最嚴格的評估考核,嚴肅查處假脫貧、“被脫貧”、數字脫貧,確保脫貧得到群眾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國務院扶貧辦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家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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