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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醫保結算系統啟動“部省對接” 惠及誰?

發佈時間: 2017-01-01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吳為 | 責任編輯: 孟超

焦點1

年底轉診異地就醫住院費直報

按照人社部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的安排,2016年年底將基本實現全國聯網,啟動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今年年底擴大到符合轉診規定人員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近日,人社部發佈《關於加快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建設的通知》,要求建成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目前人社部已啟動部省系統對接。各省完成省內系統改造後,向人社部申請聯調測試,按照統一的接入流程和測試標準,開展交易及登錄功能測試、社會保障卡業務測試、性能及可靠性測試。

人社部介紹,對聯調測試通過的省份,人社部將按照“成熟一個、接入一個”的原則,以地市為單位入網。這也意味著用於異地就醫結算的資訊交換系統將先行建成。

對於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資金問題,人社部明確,跨省異地就醫費用醫保基金支付部分在地區間實行先預付後清算。部級經辦機構根據往年跨省異地就醫醫保基金支付金額核定預付可支付兩個月的資金。同時,跨省異地就醫預付及清算資金由參保地省級財政專戶與就醫地省級財政專戶進行劃撥。

此外,參保人員還必須在跨省異地就醫前,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參保地經辦機構根據本地規定為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建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並實現動態管理。同時,參保地經辦機構將異地就醫人員資訊上報至人社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形成全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供就醫地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焦點2

醫保目錄公佈後將改支付標準

實際上,對於跨省就醫直接結算的問題,也有專家表示不僅是全國醫保聯網的技術問題,還涉及結算病種、價格、報銷比例、醫保支付標準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孫豐源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就表示,實現全國範圍內的跨省結算,需要全國有統一的醫保標準,這需要政策的制定者下決心。

此次,在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落地時,人社部也明確了醫保報銷的支付比例和報銷目錄原則,明確跨省異地就醫原則上執行就醫地支付範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而報銷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政策。

同時,據人社部消息,始於2016年10月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這一次藥品目錄調整與上一次調整相隔了7年。有專家指出,7年未調整導致許多新藥不能納入醫保,病人需自費。對此,人社部有官員公開表示,絕不會再出現7年不調整的情況。據悉,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醫保用藥管理辦法,逐步建立規範的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整將堅持以臨床需求為導向。在保持參保人用藥連續和穩定的基礎上,根據臨床用藥實際需求,補齊保障短板、優化目錄結構、完善醫保用藥管理措施。

據了解此項工作的專家介紹,今年年初該目錄向社會公佈後,預計將有300多種藥品增補進目錄。對於調入藥品的原則,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會重點考慮臨床價值高的新藥、地方乙類調整增加較多的藥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急搶救用藥、職業病特殊用藥等。而對同類藥品按照藥物經濟學原則進行比較,優先選擇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品種。

此外,與醫保目錄調整相匹配的醫保支付標準也將有望於今年出臺改革方案,將涉及醫療服務項目和藥品的報銷比例等方面問題。據悉,其主要目的是控制醫保費用的支出。

【案例】

大病保險有望“一站式”結算

來自湖南永州的小何告訴新京報記者,她的母親今年上半年因乳腺癌而到湖南省長沙市就醫,進行了半年的住院治療,前後花費的手術費用和住院費用達到20多萬元。

目前,實現省內異地醫保直接結算的大多數省區市只能支援基本醫保的報銷,而對於大病醫保這一類補充醫保,還無法實現實時結算。

“當時我們在長沙報銷後,還可以按照大病救助得到一筆報銷的費用。但這筆費用不能直接結算,還得回永州辦手續。”小何説,他諮詢相關政策,可以得到最高15萬元的報銷,不過由於不能直接結算,他必須先墊付這十幾萬的費用。

類似小何這樣的情況,未來也將有所改變。在實現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改革中,人社部明確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充分利用醫保業務管理系統,實現異地就醫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

聲音

按照先省內後跨省、先基本醫保後補充保險的原則,未來,具備條件的,可將公務員醫療補助、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城鄉醫療救助等納入“一單制”結算。——人社部相關負責人

新京報記者 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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