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的表率
《準則》指出“必須把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作為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並特別強調“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我們黨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與人民同呼吸共命運的立場不能變。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尤其要堅定貫徹群眾路線、站穩群眾立場。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永遠沒有休止符,必須抓常、抓細、抓長,持續努力、久久為功。”這就要求高級幹部反對“四風”決不能搞“一陣子”,必須堅持抓常、抓細、抓長,特別是要防範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長效化。要努力改進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幹部生活作風,使黨的作風全面好起來,使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更加緊密。要多到情況複雜、矛盾突出的地方解決問題,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要改進和創新聯繫群眾的方法,傾聽群眾呼聲,密切黨群幹群關係,著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做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表率
《準則》指出:“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貫徹得怎麼樣,關鍵看高級幹部做得怎麼樣。
當前,一些高級幹部在貫徹民主集中制上既有充分發揚民主不夠的問題,也有正確集中不夠的問題,但主要是充分發揚民主不夠。習近平總書記要求高級幹部要自覺做堅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這就要求高級幹部帶頭堅持集體領導,嚴格按程式辦事、按規則辦事、按集體意志辦事,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堅決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要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在研究工作時充分發表意見,決策形成後一抓到底,決不違背集體決定自作主張、自行其是。要自覺服從組織分工安排,不能跟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安排,不能把分管工作、分管領域和地方當作“私人領地”,不準搞獨斷專行。在黨的工作和活動中,該以組織名義出面就不能以個人名義出面,該集體研究就不能個人擅自表態,不允許用個人主張代替黨組織主張、用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決定。要帶頭髮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必須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做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的表率
《準則》強調:“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選人用人是幹部工作的核心問題,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高級幹部能否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對全黨具有風向標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高級幹部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把公道正派作為幹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恪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幹部標準。要帶頭執行黨的幹部政策,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任何人都不準把黨的幹部當作私有財産,黨內不準搞人身依附關係。對幹部必須既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誠關愛,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幹部幹事創業、大膽作為,真正使選出來的幹部組織放心、群眾滿意、幹部服氣。
做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表率
《準則》明確要求:“高級幹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高級幹部要帶頭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領導幹部強不強、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經過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鍛鍊密切相關。”高級幹部增強黨的意識,首先要從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自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做起。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必須自覺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堅持黨員領導幹部講黨課制度。要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強化組織觀念,發揮示範作用。自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必須帶頭從諫如流、敢於直言,以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示範行動引導黨員、幹部打消自我批評怕丟面子、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丟選票等思想顧慮,讓批評和自我批評成為黨內生活常態,達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微杜漸的目的,切實增強黨的組織生活活力。
做保持清正廉潔政治本色的表率
《準則》強調:“建設廉潔政治,堅決反對腐敗,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務。”《準則》用較大篇幅對高級幹部保持清正廉潔進行深入闡述、提出專門要求,這反映出中央對反腐倡廉形勢的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
高級幹部能否保持清正廉潔,對黨風政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的走向具有重要影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高級幹部要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紀律,守住紀律底線,自覺同一切違紀行為作鬥爭。高級幹部要按照這一要求,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講修養、講道德、講廉恥、講誠信,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不準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問題,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行為。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幹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幹部職權範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必須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堅決反對潛規則,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決不能把商品交換那一套搬到黨內政治生活和工作中來。必須正確對待監督,帶頭接受監督,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要牢固樹立正確權力觀,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永葆共産黨人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7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