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
“救救孩子”上升至法律
值得欣慰的是,多數民眾對“小馬雲”遭遇心酸的同時,紛紛怒斥炒作人群。一名男子直播“小馬雲”被網友痛斥,認為其利用孩子炒作圈錢,“沒有底線”。在網路流傳的直播畫面中,一名中年男子坐在“小馬雲”范小勤身邊,范小勤目光直直地看著前方,似乎並不知道身邊男子在幹什麼。不斷有網友向主播送上禮物,也有不少網友在直播中留言,“你是他的什麼人,憑什麼拿他炒作”、“放過孩子吧”。
事實上,借未成年人炒作,很有可能會踩到法律的紅線。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禁止利用十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這也意味著,想利用“小馬雲”的肖像去賺錢的人就別想了。其次,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等等。對未成年人,我國的法律還明確規定了保護的責任主體,監護人、學校老師以及各級政府組織、司法機關都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據了解,現在隨著“小馬雲”的走紅,各方面也都加強了對他的保護力度,基層政府也加大了對“小馬雲”的關注,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帶走“小馬雲”。
據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了未成年人的四大基本權利,其中之一就是受保護權,相關法律人士表示:“雖然我國的法律沒有直接説不允許開發未成年人的商業價值,但是所有利用未成年人賺錢,或者打著‘公益’、‘募捐’、‘直播’等旗號為個人或者企業牟取商業利益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有人敢於試法,相信一定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編者手記
如果“借臉發跡”成功
倘若不是因為撞臉馬雲,你們會關注“小馬雲”嗎?
這是一個值得所有人思考的問題。“范小勤”這個被賦予了美好寓意的名字,並沒有因為勤勞而改變人生,光怪陸離的商業化成為了“插播”在他人生中,引發了“不勞而獲”“餡餅砸中”的多餘目光。
其實早在去年7月,馬雲就發現了這個小男孩的照片,併發微網志自我調侃:“乍一看到這小子,還以為是家裏人上傳了我小時候的照片”。足見兩人長相的相似度有多高。時隔一年多,今年11月初,小馬雲突然被再次提及,甚至有許多網友在馬雲微網志下逼捐。甚至坊間一直流傳馬雲會資助“小馬雲”讀完博士。
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阿里巴巴是否會資助“小馬雲”時,對此,阿里巴巴作出回應並辟謠傳聞,並表示回應中“沒有寫進去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
阿里巴巴在官方回應中稱:解決一個孩子的教育費用生活費用不是很難的事情,但要解決千千萬萬的貧困兒童生活學習困難就需要喚醒更多的力量,為今天這個現實做更多系統的努力,給成千上萬留守兒童一個敞亮的未來。
令很多人人遺憾的是,這段言簡意賅的聲明並沒有帶來他們想要的“明確的結果”。隨後深圳小夥見“小馬雲”大火自費百萬整成馬雲臉爆紅網路,惹人非議,“靠臉吃飯”的波瀾興起,令人唏噓。
我們不禁試想:如果“借臉得勢”成功,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1.更多地人去整容、換造型,“馬雲臉”“強東臉”“蓋茨臉”比比皆是,整形行業崛起,價格暴漲;
2.企業家和知名人士被動“解囊”,對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無暇顧及,價值觀受到非議,陷入道德綁架中;
3.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很難得到幫助;
4.被資助的人可能會對項目和教育等資金造成浪費,社會價值觀受到拷問;
……
當有人追問馬雲的態度時,阿里巴巴回應,一切都在官方回應中了。
“沒有結果,便是最好的結果”。如此來看,這句網路用語用在此處再令人欣慰不過了。
文/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