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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貪官談"成功":當官要省部級 賺錢要十個億

發佈時間: 2016-12-05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賈世煜 | 責任編輯: 孟超

“朋友圈”之“掮客”

王登記和“金主”高置林相繼被調查,“掮客”王登廣也未能倖免。

知情人透露,王登廣目前被羈押在霸州看守所,涉嫌行賄罪。新京報記者調查獲悉,王登廣今年48歲,大專學歷,陜西王府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他從濟南開汽配修理廠起家,經商足跡涵蓋濟南、北京、榆林、西安等地,涉及廣告、礦業等方面。

多位與王登廣有過交集的人士介紹,王登廣個子不高,中等身材,平頭,其貌不揚。

曾與王登廣有過多次接觸的榆林商人張子榮説,王登廣在其面前自稱中央某退休官員妻子的侄子。

在同一個人面前,王登廣還能説出自己另一個“高幹子弟”的身份。張子榮記得,2008年,他和王登廣等人在西安一家賓館觀看新聞聯播時,電視上出現了一位王姓省部級幹部的畫面,王登廣馬上用手指著畫面中的人稱,這是其父親。

外界還曾有傳言王登廣和王登記是兄弟。但據新京報記者了解,兩人並非兄弟,王登記是陜西黃陵人,而王登廣是山東濟寧人。

王登廣説,王登記同意他幫其買官之後,他開始聯繫自稱中央機關某官員的陳某辦理此事,期間陳某提出要三四百萬的費用。

記者調查獲悉,王登廣稱,他先後給陳某200萬元左右。在辦的過程中他多次催問事情進展,陳某總説很快就能到位,但是總也沒有動靜。後來陳某向王登廣承認自己並非陳姓官員。

王登廣稱,2011年底,陳某給他介紹了“領導家的人”盛某辦理此事,但事情也一直沒辦成。

2012年下半年,王登廣再次告訴王登記,自己又找到關係可以幫其升為副部級。

王登廣説,這源於他在2012年上半年通過北京朋友所認識的張某。而張某,被描述為頗有權勢的高官子弟。這一次對方開價5000萬元。

王登廣稱,他先後給了張某1.3億元,讓其幫忙為王登記跑官以及為自己辦理高家界煤礦立項的事。兩筆錢混在了一起,其中5000萬係他先行為王登記墊付。而張某總説正辦著,但沒有任何動靜。再後來,他與張某失去聯繫。

王登廣還稱,當時他感覺自己被騙了,也不能和別人説為王登記跑官的事,2014年初,他到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以張某辦理煤礦立項一事為由報案,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張某並非其真實姓名,且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該人已死亡。

王登記表示,他將5350萬元分兩次全部交給了王登廣,讓他幫忙辦理提升副省級幹部的事情。王登廣找了哪些關係,這些錢具體都幹了什麼,他一概不清楚。

用於王登記買官的5000萬元究竟去了哪兒?王登廣稱,因為他之前已經將王登記跑官的5000萬元費用先行墊付。所以這5000萬元他自己用了,具體幹什麼用記不清了。

“朋友圈”之結局

新京報記者調查獲悉,王登廣在陜西曾多次陷入詐騙風波。

一位熟悉王登廣的陜西當地人士説,王登廣以高幹子弟或高官“身邊人”自居,在陜西得到不少政商界人士的信任。

記者了解到,在王登廣聲稱利用北京的關係為他人辦事時,對方問起通過什麼樣的關係辦事,其答覆通常是不方便説。

榆林商人杜子榮和張子榮,曾將王登廣告上法庭。事情的起因是他們曾和宋某、王登廣簽訂內部協議,約定將宋某和王登廣在陜西巨晨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70%股權中的40%,轉讓給他們。轉讓條件是杜、張支付巨晨工貿公司煤礦建設總投資的70%,並另行支付王登廣等5000萬元。

但在巨晨工貿公司取得位於榆林市牛家梁鄉高家界18.2平方公里煤田的探礦權之後,杜、張兩人並未獲得相應股權。

張子榮説,他們最初找王登廣合作,是想找一個有後臺的人幫忙拿到煤礦的採礦權。但王登廣在拿著他們的錢獲得採礦權後,將他們甩開了。

而此間,王登廣究竟有何“關係”,張子榮也一概不知。

工商資料顯示,在王登廣名下,目前至少有陜西王府置業有限公司和海南萬州置業有限公司處於存續狀態。另有多家公司已經登出。近日,新京報記者致電王府置業有限公司,電話無法接通。記者隨後多次致電海南萬州置業有限公司,對方均直接挂斷。

近日,廊坊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確認,目前王登廣案還在偵查階段,尚未提起公訴。

有知情人向記者透露,王登廣以為別人跑手續為名,拿了陜北老闆很多錢,目前正由永清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偵辦。新京報記者近日聯繫到永清公安局經偵大隊,對方表示因工作紀律要求不便透露。

王登廣的被查,只是王登記“朋友圈”崩塌的一角。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在王登記落馬前後,與他有交集的多名商人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2014年國慶期間,董江元因涉嫌洗錢罪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據財經報道,2014年11月上旬,陜西鴻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世春在賓館打麻將時被有關方面帶走。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榮澤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王登記案的判決書顯示,王榮澤曾向王登記行賄20萬元。

11月24日上午,高置林行賄案在河北永清縣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未當庭宣判。

在王登記受賄案中,辯護律師提出,王登記主動揭發王登廣涉嫌重大詐騙犯罪,屬重大立功。

但法院對此辯護意見未予採納。法院認為,王登記交代受賄事實應當包括受賄款物的去向,其交代為跑關係提升職務將部分受賄款給了王登廣,或者被騙,屬於認罪的具體表現,不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立功情形,不構成立功。

記者調查獲悉,王登記在懺悔書中稱,在接受中紀委調查時,他主動交代了這5000萬元,並多次詢問這5000萬元是否算作受賄。他説,如果知道這就是受賄的話,打死也不敢讓高置林給王登廣拿這個錢。

王登記的辯護律師廉高波告訴新京報記者,62歲的王登記患上脊髓炎,已無法站立,此前的庭審都是坐著輪椅出庭。一審宣判後,他未提出上訴。

新京報記者 賈世煜 實習生 趙明張琪琳 北京 河北廊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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