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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貪官談"成功":當官要省部級 賺錢要十個億

發佈時間: 2016-12-05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賈世煜 | 責任編輯: 孟超

2016年10月17日,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陜西原國土廳長王登記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王登記的辯護律師廉高波告訴新京報記者,今年7月開庭時,62歲的王登記坐著輪椅出庭。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王登記患上脊髓炎和馬尾神經瘤,已無法站立。一審宣判後,他未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王登記在擔任榆林市市長、陜西國土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礦産資源整合、劃定礦區範圍、承攬工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6624.34萬元。

其中受賄數額最大的一筆為5000萬元。判決書顯示,2012年12月,王登記欲通過王登廣 (另案處理)跑關係提升職務,讓陜西商人高置林給付王登廣5000萬元。

案件一經曝光,受到輿論廣泛關注。近日,新京報記者通過調查,還原了王登記與陜西多名煤老闆之間的權錢交易,以及他的買官之路。

強勢官員

多方證據顯示,王登記落馬之前近一年時間,已對自己的仕途充滿憂慮。 2013年11月,國土資源部原礦産開發管理司司長賈其海接受調查。據新京報此前報道,賈落馬的直接導火索,是違規審批陜北靖邊的煤田探礦手續。而時任陜西省國土廳廳長的王登記則是關鍵人。據新京報記者調查,賈其海落馬後,王登記對給自己行賄的相關煤老闆打招呼,做好相關手續,掩蓋其受賄的事實。 2013年,國家審計署進駐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對該省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予以審計。期間,王登記將收受的一套房子和一塊手錶退還。王登記的供述顯示,國家審計署專項審計後,中紀委在此基礎上對相關問題進行調查,他擔心會涉及自己,因此退贓。

王登記是陜西黃陵人,履歷顯示,其早年曾在縣城的一家建築工程公司工作。在新疆某部隊服役近5年後,王登記轉業回鄉,成為黃陵縣團縣委的一名幹事。此後20年間,他歷任黃陵縣副縣長、延安市(當時為縣級市)原市委副書記、宜川縣縣長、宜川縣縣委書記等職。1996年,王登記擔任榆林地區行政公署(後改為榆林市)副專員。

2001年,王登記升任榆林市市長。在他主政能源大市榆林的5年間,正是榆林經濟突飛猛進之時。榆林官方稱,從2002年到2006年,榆林經濟增速始終保持陜西省首位。

與此同時,王登記展現出他的強硬一面。在其任職榆林市長期間,榆林靖邊等地發生全國著名的“陜北油田爭奪戰”,一些被政府承包出去的油井一夜之間被收回,引發眾多承包商投訴陳情。

2005年5月12日上午,政府與陜北油老闆代表對話,時任榆林市市長王登記出現在座談現場。

一位參加了座談的油老闆告訴新京報記者,當天的對話從上午9點持續到下午2點。會議結束後,王登記請油老闆吃飯,席間還與其碰杯,並稱“請你理解,咱們是各為其主”。

這位油老闆説,王登記從外表上看並不是很兇,但作風強勢。他稱,王登記曾多次威脅陳情的油老闆稱,誰陳情抓誰。

2006年,王登記離開榆林,任陜西國土廳廳長。

判決書顯示,在王登記受賄的6600多萬元中,有6400多萬元都是在陜西國土廳長任上收受。

在其任內,陜西國土廳曾因對抗法院判決陷入輿論漩渦。據南方週末報道,在一起因礦權糾紛導致的民告官案中,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判決陜西省國土廳違法行政,但陜西國土廳召開“判決”性質的協調會,以會議決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決。而時任陜西國土廳廳長王登記參加了這次協調會。

一位與王登記有過多次接觸的當地人士評價説,王登記個性突出、為人張揚,在陜西毀譽參半,但並非不做事的官員。

2013年2月,不滿60周歲的王登記卸任陜西省國土廳長,轉任陜西省政府參事。2014年10月,王登記被中紀委和最高檢從陜西省政府大院帶走。這個備受爭議的官員,終在耳順之年折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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