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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周邊旅遊熱度攀升 人身損害事故賠償糾紛頻發

發佈時間: 2016-11-22 | 來源: 法制日報 | 作者: 張昊 | 責任編輯: 孟超

盲目探險誘發安全事故

提及懷柔高風險自助遊引發的糾紛案件,原廟城法庭法官、懷柔區法院研究室成員成虹燕,向記者講起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故。

2009年,博士夫婦陳某雲、魏某偉與朋友相約到懷柔區西柵子民俗村自助遊玩。一行四人購票進入西柵子觀光園,從該村區域內野長城的垛口爬上箭扣長城。至午間,天氣突變,但陳某雲夫婦及朋友並未及時下山,繼續沿箭扣長城攀登。

13時左右,陳某雲夫婦在箭扣長城“鷹飛倒仰”處被雷電擊中後墜落山下,致重度顱腦損傷當場死亡。事發後,西柵子村村委會、某生態觀光園積極組織人員進行了救助。隨後,陳某雲夫婦雙方父母將西柵子村村委會、某生態觀光園告上法庭。

“兩位當事人都是高級知識分子,也是父母親人的驕傲。兩人新婚不久,突遭厄運,非常讓人惋惜。”成虹燕説,在此案中,觀光園門口及園內多處設有禁止攀爬長城的提示牌,已盡到了提示義務。二被告在客觀上存在利用箭扣長城的影響力吸引遊客的事實,觀光園沒有明確的邊界,可以認定二被告在生態觀光園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過錯。

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後認為,陳某雲、魏某偉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遭到雷擊後墜崖,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在陳某雲、魏某偉看到提示內容後,在知曉西柵子村處長城係未開發長城,禁止遊客攀登後又攀登,本身行為具有違法性。二人未注意天氣變化,未及時採取避雷措施,以致遭受雷擊並墜崖身亡,此事件係一起意外事件,與二被告管理上的過失行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原告對二被告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援。

“部分遊客安全意識淡漠,盲目探險。京郊遍佈名山大川,也有部分開發不完全、尚不對外開放的區域,屬高度危險景區。部分遊客熱衷探險,違反禁止進入規定,擅自深入景區,遭遇惡劣天氣、迷路、斷糧,最終導致受傷甚至死亡。還有部分遊客為了探險或逃票,走人煙稀少的旁道進入景區,脫離景區管理視線,遇到大雪封山等特殊情況時,不能安全離開景區,最終被困身亡。”孫吉旭説。

涉高風險項目糾紛增多

懷柔區法院調研結果顯示,2011至2016年,懷柔區法院受理涉旅遊人身侵權糾紛案件共計78件,案件量呈現穩中有升的趨勢。

近兩年,遊玩項目類型得到極大擴展,探險、刺激性的遊玩項目得到更多青睞,如滑雪、蹦極、戶外攀岩、CS射擊等。旅遊糾紛中造成的人身損害多為外傷性損害,且後果較為嚴重。

參與調研的法官告訴記者,這些高風險項目帶來的侵權糾紛逐漸成為“京郊遊”糾紛的主要類型,約佔案件比例的65%。

據介紹,在懷柔區法院受理的涉“京郊遊”糾紛案件中,服務侵權糾紛佔主要部分。高風險的“京郊遊”項目中事故的發生,一方面由於天氣、環境等方面的特殊原因,使得遊玩項目本身帶有風險性。另一方面,中青年遊客在遊玩中往往過於自信,為了追求刺激,對危險後果估計不足。在“京郊遊”侵權糾紛的責任劃分中,往往是經營者為主要責任,受害者本身也存在一定過錯。

法官認為,“京郊遊”的主要形式為自助遊,係遊客自行安排。在出行路線、遊玩區域及遊玩項目的選擇與確定方面,並無旅行社等專業人員的指導。很多遊客自行選擇的遊玩項目本身帶有高危險性,加之遊客在遊玩過程中往往忽視遊玩規則,漠視安全提示,為了追求刺激而自甘冒險,增加了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能性。

夏陽認為,自助遊愛好者要切實認識到參與項目可能存在的風險,充分了解參加該項目活動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掌握足夠的技術要領,並根據要求向旅遊經營者一方如實告知自身健康資訊。對於旅遊經營者給出的風險提示及項目參與細則,應高度重視並在活動中嚴格把控。

“目前對高危項目所出現的意外狀況,多數保險公司並不承保。如果參加涉高風險旅遊項目,法官建議旅遊者購買一項附加險。”夏陽説。

“應強調的是,對於旅遊活動中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未向旅遊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和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産安全的其他情形等,旅遊經營者應重視並將告知與警示義務履行到位。”夏陽認為,經營者僅以“溫馨提示”“補充協議”之類的小貼士進行警示,其效果是遠遠不夠的,應當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遊者作出説明或者警示。

□ 本報記者 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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