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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輪子一塊板,充足電力,就能實現快速移動。近兩年,這些時尚酷炫、便捷靈活的“代步神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頻現街頭,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法律糾紛也日漸增多。上海、北京接連出臺規定,禁止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上路行駛,否則將處以10—50元的罰款。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該怎麼管?引發糾紛又該如何認定責任?
因何禁止上路?
速度快剎車難,品質存隱患,抽查20個樣品僅1個過檢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明確表示,對於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駛的,將依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一條相關規定,處10元罰款。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罰後,將責令其立即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此類滑行工具。據介紹,北京市交管部門在2014年前後就開始針對平衡車進行管理疏導,交警發現有人騎行上路,會制止教育。
而記者從上海交警處了解到,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電動平衡車不具有路權,不得上路行駛。對駕駛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上道行駛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其中,對在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處罰款50元;對在非機動車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處罰款20元;對在人行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處罰款20元。
今年8月,上海黃浦區交警部門曾經對區域內的電動平衡車、滑板車違規上路行為進行集中整治,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政治處副主任朱亮表示,“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缺乏安全控制,遇到緊急情況,來不及剎車,車子本身也沒有明顯的反游標記,尤其是夜間行駛將會非常危險。”
除了速度快、目標小、剎車難之外,平衡車的品質也不容樂觀。
上海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近期從電商平臺、超市和實體店採集了20個電動平衡車樣品,其中售價1000元以下的樣品5個,1000—2000元之間的樣品10個,2000元以上的樣品5個,對其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電池和充電器進行了風險監測。結果,20個樣品中只有1個樣品通過了全部14項檢測,其餘19個樣品都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對樣品充電器基本性能檢測參照的是家用電器充電器的相關標準,結果20個樣品中有18個樣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存在觸電、起火隱患。
禁令效果如何?
商家已減少獨輪車銷售;處罰標準低,冒險上路者仍不少
禁令雖出,但記者發現,上路的平衡車依然不少。因為平衡車無證、無牌,無法獲取車主和車輛資訊,交警只能現場處罰了事。
“反正交警又不能隨時盯著我,即使發現之後被罰款,我再換個路線騎不就得了。”家住北京海澱區的李先生,距離上班地只有兩公里,步行有點遠,打車又有點貴,而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這種攜帶方便、性價比高的新型工具,比走路上班能省一半的時間,現實的需求令新出臺的禁令對他形同虛設。
據北京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白天,騎平衡車的大多是公司白領和一些大學生。晚上騎平衡車的則會更多一些,比如代駕司機和一些出門玩的孩子。“就罰10塊錢,咋也比打車便宜啊,坐個計程車起步價都得13元。”對於10元罰款的成效,北京市民王女士如是質疑。
在上海,黃浦區交警部門共處罰了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違法上路151起,“更多時候,交警採取教育、勸導的方式。”朱亮告訴記者,很多騎行者不了解政策規定,還需要耐心宣傳引導。
相比仍然冒險上路的“李先生們”,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賣家則稍顯謹慎。近日,記者走訪了北京朝陽區幾家平衡車體驗店發現,部分商店目前已不銷售獨輪平衡車,“因為平衡車售後服務難保障,加之容易出事,找到府來我們也不好辦,所以就乾脆不賣了。”有商家如此回應。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則認為,市民之所以熱衷使用平衡車,背後根源是城市公共交通尚不完善,交通治理不能光靠堵,而要著力擴大公共交通供給,解決市民“最後一公里”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