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返後主動歸案佔67.1%
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從總體上看,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成果呈現六大特點:
歸案人數多。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共抓獲在逃境外職務犯罪嫌疑人150余名,是近10年來的總和。
最高檢掛牌督辦的重大案件取得了突破。如李華波案,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書記、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黃玉榮案等。
辦案檢察官回憶説,黃玉榮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于2002年8月逃往美國。在最高檢督辦下,河南省檢察機關制定了詳細的國際追逃勸返方案。檢方組織蒐集大量黃玉榮犯罪事實證據資料的同時,積極營造勸返條件和氛圍,發出《致逃犯黃玉榮及其親屬的一封信》,與黃玉榮親屬真誠對話,促使其親屬積極配合勸返黃玉榮。
經過多方面艱苦細緻的工作,黃玉榮終於放棄對抗,下決心回國投案自首。2015年12月,黃玉榮從美國乘飛機回國自首。
一批潛逃時間長的犯罪嫌疑人歸案。潛逃10年以上的30余人,20年以上的7人。潛逃時間達24年的哈爾濱工商支行一分理處原副主任鄭義,雖已經更名改姓,潛回國內,仍被抓獲歸案。
一批涉案金額巨大的犯罪嫌疑人歸案。涉案金額500萬元以上的42人,佔總數的27.6%。比較典型的有河南省檢察機關抓獲的中信銀行某支行原行長張朝輝涉嫌挪用公款3.2億元案,浙江省檢察機關勸返回國的玉環縣供電局人力資源部原主任沈剛涉嫌貪污700萬元案。
歸案人員分佈廣泛。既有從美國、加拿大等美洲國家被勸返的,也有從西班牙、義大利、土耳其等歐洲國家引渡和主動回國投案自首的。
勸返比例大。經反覆勸返後主動歸案的佔比67.1%。如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王國強從美國主動回國投案自首,就是比較典型的例子。
在辦理王國強案過程中,遼寧省檢察機關成立專案組,將王國強已浮出水面的犯罪事實作為重中之重,查證固證、查深查實。辦案檢察官多次前往丹東鳳城、福建廈門、北京等地調查取證,形成卷宗20余冊,並對王國強相關的涉案財産採取查封、扣押或凍結等措施。
辦案檢察官篩選出與王國強關係密切的某公司作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通過政策攻心,促使公司負責人積極配合專案組規勸王國強回國自首。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終促成王國強回國投案。
全面摸底排查外逃職務犯
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後工作安排時説:“我們將組織人員力量全面摸底排查外逃職務犯罪案件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確定重點案件,逐案成立專案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最高檢將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真正做到查辦職務犯罪與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境外追逃追贓,形成合力才會給力。最高檢將加強對內協調、對外協作機制制度建設,積極依靠黨委、紀委的領導和組織協調,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外交外事等部門的協作,凝聚職務犯罪偵查、偵查監督、公訴、國際合作等內設機構的力量,推動形成工作合力。
這名負責人説,從實際工作情況看,國際檢務工作具有獨特的優勢,在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方面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最高檢反貪總局將注意多研究、多總結、多探索,切實為各地開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援。在國際檢務合作方面,今後主要有三項重點工作要做:
充分發揮最高檢作為我國實施《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司法協助中央機關和我國反腐敗刑事司法國際合作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能作用,積極運用雙邊或多邊刑事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條約或公約,切實提高履約合作率。
認真研究和運用國際司法合作的規則和規律,依託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等平臺,積極運用G20反腐敗協作機制等多邊機制,以及中美執法合作等雙邊機制,有效發揮最高檢與其他國家檢察、執法機構簽署的126個合作協議、諒解備忘錄以及業已建立起來的司法執法合作機制的獨特作用,切實加強與外國檢察等司法執法機關的業務交流與辦案合作。
進一步發揮部分邊境地區檢察機關在開展邊境區域性合作中的便利與優勢,有效加強同鄰近國家或地區司法執法部門在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方面的合作。
在國內,楊秀珠案、喬建軍案、“二許”案等一批案件備受關注。這名負責人説,最高檢將繼續把這些案件作為國際追逃追贓的重點案件,根據各地上報的情況再篩選一批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重點案件,進行重點突破。
據介紹,最高檢將實行“一重點案件一專案組”,一案一檔,實行掛牌督辦,案隨人走,長期跟蹤經營,一抓到底,歸案銷號。將強化“二次偵查”,強化查封、凍結、扣押措施,完善法律文書,區別不同情形分別採取勸返、遣返、緝捕、引渡等不同方式,逐案突破。(□ 本報記者 周斌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