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A_meida
官方微信公眾號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中國政務 > 政務資訊 > 法律法規

最高檢反貪總局:不讓海外成中國貪官“避罪天堂”

發佈時間: 2016-10-27 | 來源: 法制日報 | 作者: 周斌 | 責任編輯: 孟超

10月23日,有外媒報道稱,中國“百名紅通”5號逃犯、吉林通化金馬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閆永明將從紐西蘭回國接受調查。而不久前的10月初,“百名紅通”29號逃犯、雲南雲電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張大偉回國自首。張大偉涉嫌貪污犯罪,于2013年9月逃往美國,雲南省檢察機關組建專門工作組,開展了大量基礎調查工作,成功規勸其回國投案自首。

“百名紅通”2號逃犯、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百名紅通”4號逃犯黃玉榮、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王國強……自2014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歸案數已達150余人。

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有關負責人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全國檢察機關深入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健全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與有關國家、地區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繳腐敗資産的渠道,因案施策,取得纍纍戰果。今後,檢察機關還將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積極開展國際檢務合作,再突破一批重點案件,決不讓海外成為中國貪官的“避罪天堂”。

“百名紅通”歸案三分之一

2015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中紀委、監察部集中公佈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即“百名紅通”逃犯。

李華波位列“百名紅通”2號,是典型的小官大貪。在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崗位上,李華波夥同他人共同貪污9400萬元公款,並將其中2700余萬元贓款轉移境外後,攜家人潛逃新加坡。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此案辦理一開始就面臨兩個現實難題:中國與新加坡既沒有締結引渡條約,也沒有締結司法協助條約,通過引渡方式開展追逃不現實;新加坡已就李華波的跨國洗錢立案,也主張司法管轄,不會輕易放棄其追訴權。

通過積極協商溝通,兩國總檢察長直接磋商該案解決方案,最終,中新兩國檢方達成了解決李華波案共識,確立了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互惠原則開展的務實司法執法合作。

其間,中方9次向新方提出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新方5次向中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中方還安排辦案檢察官赴新加坡法庭協助新檢方指控李華波的罪行。中方8次派工作組赴新開展工作,新方兩次安排警方和檢方辦案人員來華取證。雙方還通過電話會議、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加強溝通與聯絡,討論涉案問題,通報和交換案件進展情況和資訊。

2014年7月,李華波在新加坡終審被判有罪並被收監。隨後,新方啟動撤銷李華波及其家人永久居留權程式;當年12月,李華波妻子主動向鄱陽縣人民檢察院寫了投案自首信,並於去年1月回國投案自首。2015年2月初,李華波在新加坡監獄向鄱陽縣檢察院寫了自首書,並於今年5月在新加坡服刑期滿後被遣返回國。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辦理過程中,刑事訴訟法修改實施,檢察機關對李華波夫婦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調查,法院就李華波違法所得沒收案作出一審裁定,確認李華波在新加坡用於項目投資的150萬新元係違法所得,應予以沒收。該案也成為我國檢察機關海外追贓第一案。

據了解,截至今年7月,“百名紅通”逃犯中已有三分之一歸案。僅2016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即勸返遣返、緝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包括裴健強、陳祎娟、付耀波、周世勤等13名“百名紅通”人員,涉及美國、加拿大、英國、幾內亞等17個國家,涉案金額2.6億余元人民幣。

1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