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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為佔比復議總量達7% 專家:建追責體系

發佈時間: 2016-10-20 | 來源: 法制日報 | 作者: 張維 | 責任編輯: 孟超

行政不作為佔比復議總量達7%

專家建議建立可預見規範化追責體系

近年來被頻頻曝光的行政不作為問題,在實踐中究竟有多嚴重?

據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原司長青鋒研究統計,進入行政復議程式的行政不作為案件,自2012年以來,每年大約1萬件以下,佔到行政復議總量的6%到7%之間,其內容主要涉及處罰強制、徵收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確權等方面。這是《法制日報》記者從近日召開的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上獲悉的。

囿于統計資料,這些數據並非全部。青鋒強調,“還不能全面反映行政執法當中不作為的情況”。

國務院文件6年前點出問題

在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應松年看來,行政不作為與市場監管及行政檢察監督,“是當前我們國家存在的非常重大問題,已經引起了老百姓的廣泛議論,我們法學工作者不得不重視這個問題。”

的確,行政不作為近年來日漸受到社會關注,行政部門多年沒有一起行政處罰;因為“不作為”被告到法院;甚至還因此收到“行政不作為”錦旗。

行政亂作為,是長期以來為老百姓反映最多政府著力解決的問題。不作為問題的解決又是何時被提上議事日程的?

梳理了國務院有關文件後,青鋒發現,早在2010年國務院有關文件就將這一問題明確點出。“一些領域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執法不公、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比較突出。”2010年10月10日印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説。

不過,2004年3月22日印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到:“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在青鋒看來,這裡面也涉及行政不作為問題。

2014年《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執法體制權責脫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執法司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也暗含了不作為的問題”。青鋒説。

數據統計是另一個觀察視角。

青鋒通過對2012年至2015年關於行政復議有關材料的研究,發現涉及不作為問題的復議案件,在2012年是7072件,佔所有復議申請事項中的6.39%。2013年有所上升,為9831件,佔比7.53%。2014年是9987件,比重上有所下降。2015年是9583件,佔比6.48%。

“不作為在執法當中非常值得關注”,青鋒説,建設法治政府,實現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個目標,必須解決執法當中的不作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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