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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佈上調養老金,如何確保兌現?

發佈時間: 2016-09-07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魯暢、李勁峰、王建威、方問禹 | 責任編輯: 孟超

養老金調整需考量基金承受能力 基金運營有待全國統籌

不少受訪專家介紹,經過養老金“十二連漲”,今後養老金調整幅度除參考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增長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承受能力,也將是重要考量因素。

報告顯示,基金運作“兩極化”現象較為突出。截至去年底,全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1000億元的省份達到10個,包括廣東、江蘇、浙江、北京等,佔全國累計結余超過七成。有的省份基金累計結余量少,且累計結余除以每月養老金總開支得出的可支付月數低於10個月。

目前,我國職工養老保險主要是省級統籌。一些省份基金結余偏少,收支平衡壓力大。加上人口老齡化加劇、撫養比持續下降、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等綜合因素影響,這些地區承受養老金上調的支出壓力能力相對較弱,實施基金全國統籌的呼聲高漲。

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業內專家表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並非“劫富濟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不少基金結余多的發達省份都是勞動人口流入地。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大量年輕勞動者從中西部地區流入發達省份務工,大量養老保險繳費無法跨省轉回中西部,“實施全國統籌有必要性和公平性”。

當前,由於全國統籌方案尚未出臺,各省職工養老基金之間如何調劑尚未明確。褚福靈説,可以肯定的是,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並非各省統收統支“吃大鍋飯”。全國統籌十分複雜,必須在分清中央與地方責任基礎上,經過詳細測算、統一認識,再明確資金配置與管理。如果不能通過制度設計保障地方養老金繳費徵收的責任感和積極性,“再多的基金結余也將坐吃山空”。

據了解,在當前省級統籌情況下,一些地方在出現養老金缺口需要財政兜底時,確定由省級與市縣按比例分攤。黑龍江省明確,按照省級與市縣3:7比例,各自承擔兜底職責,以進一步強化各地挖潛增收、自求平衡的責任意識。

有專家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現全國統籌,應採取全國社保基金出資、地方按比例上繳部分基金收入,建立社保基金調劑資金池的方式進行。對基金收支出現缺口省份,則應根據責任劃分,按比例承擔方式解決。

國資劃轉已“破冰”,市場化投資增值需完善

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一些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的省份,正採取多種措施增加基金收入,保障養老金及時發放到位。

吉林省已出臺政策,對於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參保人員,相應提高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鼓勵多繳多得,增加基金徵繳收入;黑龍江省開展欠費清繳工作,在各市縣採取拍賣處置閒置國有資産、財政預算安排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

此外,國有資本劃轉將是拓寬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來源、保障基金維持收支平衡的重要舉措。業內人士介紹,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保基金有其歷史淵源,而且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也已納入財政、國資、社保等部門今年的工作計劃。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5年會”上介紹,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1997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來。此前國有企業和職工沒有養老保險繳費,這些職工進入新的養老保險體系作為“視同繳費”對待,造成後代人必須提高繳費率,同時使國有企業成本不真實,擴大企業資本積累。因此,劃撥部分國有資産補充社保基金,就是針對視同繳費造成的養老保險金缺口。

目前,部分地區已在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方面“破冰”。去年,山東省出臺《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分兩次將18戶省管企業30%的國有資本,共計約180億元劃轉至山東省社保基金理事會。

上海市今年的財政預算草案報告中提出,進一步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收繳範圍,將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不低於當年預算收入19%的部分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用於充實社會保險基金。預計今年充實社保基金的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將超過13億元。

胡繼曄等專家表示,破解養老金連年調整帶來的基金運營挑戰等方面問題,還需穩妥探索養老保險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實現保值增值,進一步提高基金風險承擔能力。(記者魯暢、李勁峰、王建威、方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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