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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設7個自貿試驗區 啟動試點探索新航程

發佈時間: 2016-09-01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王優玲 | 責任編輯: 孟超

多種方式複製推廣經驗 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試點顯成效

問:自貿試驗區作為改革開放試驗田,一直以試點經驗可複製可推廣為根本要求,自貿試驗區在這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

高虎城:“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是自貿試驗區工作的重要原則之一。自2013年以來,自貿試驗區不斷産生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進行複製推廣。

第一種是集中推廣,包括: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推廣了34項試點經驗;2015年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在投資、貿易、事中事後監管方面選取了8項制度創新性強、市場主體反映好的做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跨境電商監管新模式、政府智慧化監管服務等,作為“最佳實踐案例”印發供各地借鑒。

第二種是各部門自行推廣,各個部門對看得準、效果好的試點經驗,及時在全國或部分地區複製推廣。

第三種是地方推廣,4省市高度重視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積極宣傳、主動發佈自貿試驗區成功經驗,不少地方也主動向4省市取經。近期,商務部又會同有關單位,總結了新一批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正在履行報批程式準備向全國複製推廣。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自貿試驗區的試點取得了顯著成效,具備了複製推廣的條件。國務院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修改外資三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將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調整為備案管理。本次法律修改如經審議通過,將改變自改革開放以來運作了30多年的外商投資“逐案審批”管理模式,是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變革,貫徹了“法無禁止皆可為”法治理念,將為外國投資者在華投資創造更加公平、穩定、透明的法律環境。

新設7個自貿試驗區 進入試點探索新航程

問:下一步是否會擴大自貿試驗區試點範圍?

高虎城:上海、廣東、天津、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的成效,彰顯了自貿試驗區的試驗田作用。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遼寧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新設立7個自貿試驗區。這代表著自貿試驗區建設進入了試點探索的新航程。

新設的7個自貿試驗區,將繼續依託現有經國務院批准的新區、園區,繼續緊扣制度創新這一核心,進一步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在更廣領域、更大範圍形成各具特色、各有側重的試點格局,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遼寧省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加快市場取向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結構調整的要求,著力打造提升東北老工業基地發展整體競爭力和對外開放水準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探索建設舟山自由貿易港區”的要求,就推動大宗商品貿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進行探索。

河南省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加快建設貫通南北、連接東西的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的要求,著力建設服務於“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

湖北省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中部地區有序承接産業轉移、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高技術産業基地的要求,發揮其在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和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中的示範作用。

重慶市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發揮重慶戰略支點和連接點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力度的要求,帶動西部大開發戰略深入實施。

四川省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加大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力度以及建設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的要求,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實現內陸與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

陜西省主要是落實中央關於更好發揮“一帶一路”建設對西部大開發帶動作用、加大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力度的要求,打造內陸型改革開放新高地,探索內陸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濟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下一步,商務部將儘快會同相關省市和部門,研究完善新設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履行必要審核程式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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