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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衡車滑板車上路罰10元 可在小區內行駛

發佈時間: 2016-08-30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郭超 | 責任編輯: 孟超

本月開始,交警將對使用滑板車等助力滑行工具上路的行人開罰單了。昨日,記者從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獲悉,將對違法上路的行為處以1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電動助力工具速度快,存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電動滑板車從2012年左右在國內大範圍流行,起初只是作為在廣場、公園空地的一種娛樂設備,但由於其輕便又具有一定滑行速度,逐漸被上班族青睞,成為代步工具。不過這種新型的電動助力工具也帶來了道路交通隱患,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公佈的一項比較試驗結果顯示,電動滑板車存在車速過快、剎車不靈、蓄電池容量達不到明示標準等問題。市消協表示,電動助力工具國內目前還沒有相應的品質標準,因此不建議作為交通工具使用。

不得在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行駛

本月起,交管部門將對使用滑板車上路的行為開罰單了,使用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平衡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將被罰款10元,民警作出處罰後,責令違法人改正,不得再使用此類滑行工具。上述處罰是依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一條第三款: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處以10元罰款。“以前也是依法管理,但勸阻教育的多,今年8月開始是要罰款了。”交管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説,滑行類設備上路行駛,時有事故發生。

據交管部門介紹,包括獨輪體感車、兩輪平衡車在內的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國的機動車安全標準,也不在幾類非機動車的産品目錄內。根據道交法規定,這類滑行工具就不具備路權,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更不能駛入機動車道,只能在封閉的小區道路和室內場館等地方使用。

■ 提示

還有哪些“車”不能上路?

●滑板車、蛇板、旱冰鞋等

類型: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屬於玩具或健身器材,有人力及電動兩種。

時速:最高15公里左右

●老年代步車

類型:老年人買菜、接送孩子出行方便,有三輪、四輪兩種,電力驅動。

時速:約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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