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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管理:北京限路、深圳查車、南寧管牌

發佈時間: 2016-08-25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核心閱讀

群眾的出行需求與城市交通安全之間如何兼顧,考驗著電動車的管理的實效。從劃區域禁止到有限制引導,從管車到管人,有寬有嚴,各地進行了探索。

盛夏的深圳,酷熱難當。龍華新區清湖地鐵站外,35歲的陳葉華(化名)騎著老舊的電動自行車,在地鐵出站口招攬客人。

“現在生意難做嘍。” 陳葉華開著車對記者説。

今年3月21日,深圳開始實施為期100天的“禁摩限電”集中整治,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查處。行動開展僅10天,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堪稱“史上最嚴禁摩限電令”。

此後不久,自4月11日起,北京針對電動車實施區域禁行,規定長安街等10條道路除腳踏自行車外,禁止電動車等其他非機動車通行。

電動車怎麼管,記者進行了調查。

這次“限電”格外嚴

“我們目前對電動自行車實施區域禁行政策。在深圳公共交通較發達的地方,禁止兩輪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上路行駛。”深圳市交警局禁摩限電辦民警陳赟説。

深圳的“限電”始於2012年4月。政策實施以來,曾先後調整併發布限行通告14期。限行道路、片區主要集中在主、次幹道,公交、地鐵覆蓋率高的區域。其他未限行區域和道路,兩輪電動車可以通行。“像坪山、大鵬等公共交通不發達的區域,我們反而是鼓勵市民使用兩輪電動車的。”交警局民警劉明説。

儘管過去4年裏,深圳交管部門多次開展“禁摩限電”集中整治,但今年的行動來得“格外狠”。在今年3月22日至3月23日的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動中,首日行動共查扣摩托車、電動自行車3406輛,拘留322人,非法營運人員採集107次。

“凡是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繁華區域兜客攬客實施非法營運的,直接視為情節嚴重,一律行政拘留。”陳赟介紹。

“深圳早期規劃中,並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以快速交通為主。” 陳赟説,截至2015年6月底,深圳市機動車保有量高達330萬輛,每公里道路586輛。“電動車和汽車搶道,只會讓城市更擁堵。”

除了交通擁堵外,涉摩涉電頻頻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是交管部門下決心重拳整治的原因。根據深圳交警通報,集中整治實施僅一週,就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現象明顯減少,涉摩涉電事故警情1564宗,同比下降5.53%。涉摩涉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4人,同比下降42.86%。

據深圳市交警局通報,專項整治10天,共有19名快遞員被拘留,扣留車輛62輛。“查處的快遞員並沒有使用備案的電單車,而是為了多拉些貨物,使用違規電動(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 深圳市交警局指揮處勤務科科長丁岩冰表示。據了解,深圳在2012年實施“限電”之初,就對公共設施搶修、郵政、快遞等28個特殊行業所使用的電動自行車採取備案登記制度,允許其上路行駛。

“這裡不包括電動三輪車。”深圳交警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電動三輪車沒有國家標準,無法取得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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