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針對河南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鼓樓法院”)向河南省人民醫院開出10萬元罰單一事,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一位工作人員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作出回應,“案件正在審理中,對事件中兩名幹警的行為,中院已經展開了調查,預計會在本週內向社會公佈相關資訊。”
近日,因鼓樓法院工作人員前往河南省人民醫院複印病歷未果,鼓樓法院對河南省人民醫院開出了10萬元罰款決定書。河南省人民醫院對該處罰決定不服,向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雙方對此事分別發表聲明,但多處説法存在不一致。開封中院隨即在公開聲明中表示,已受理該復議申請,將依法定程式進行審理。
河南省衛計委宣傳處工作人員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表示,會持續關注此事,並督促河南省人民醫院重視對此事的調查。
法院調取證據幾經受阻?
8月21日淩晨1時47分,鼓樓法院在其官網發表聲明稱,該院幹警在赴河南省人民醫院調取、核查證據的過程中幾番受阻,被無端刁難、無故推脫,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對河南省人民醫院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的決定。
這份聲明稱,該院兩名幹警于8月19日上午10點多到河南省人民醫院調查核實案件當事人梁某某提供的住院病歷材料的真實性。而該醫院病案科工作人員拖延時間不讓複印,並多次撥打電話與他人聯繫。該院幹警多次催促和解釋,但病案科工作人員仍置之不理。之後,兩名幹警在醫務處獲得手續齊全的字樣和公章後,于下午3點再次趕到病案科,但病案科工作人員又以各種理由拖延至下午5點仍不辦理。
但這一説法卻與河南省人民醫院的説法存在較大差異。
該醫院于8月21日晚在其官方微信平臺發佈聲明回應,該醫院始終積極、主動配合此次法院執法,不存在任何妨礙司法人員執法的行為。
該醫院發佈的聲明顯示,8月19日上午近11點,兩名便裝人員手持法院介紹信來到該醫院病案科,要求複印住院病歷,並希望用住院號和姓名梁某某分別調取病歷進行查證。該醫院工作人員經查閱病歷後發現來人所報住院號是一名兩歲患兒的住院病歷,但來訪者不知道該名患兒的姓名。
該醫院稱,出於慎重起見,工作人員沒有馬上複印病歷,而是要求兩人完善手續,並讓其到病案科的主管部門醫務處協調辦理。
該醫院稱,兩人于上午11時50分到醫務處時,所持介紹信內容已更改,使醫務處工作人員在不了解情況的前提下出具了“手續齊全,請病案科接洽”的意見。但因病例複印相關人員已下班,醫務處答應兩人下午3點上班後優先給予辦理。
下午3點,兩人再次來到該醫院病案科。根據醫院公佈的視頻片段,兩人中的一名女子要求10分鐘內必須複印病歷。該女子在視頻中稱:“你們如果在10分鐘之內不辦理,我們就走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對你們作出 100 萬元以內的罰款。”據醫院公佈的監控視頻截圖,兩人于15時07分離開醫院。
下午5點多,兩人帶著另外兩名身穿制服的法警再次出現在醫院病案科,當面下達了“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罰款決定書”,決定對河南省人民醫院罰款10萬元。8月21日,雙方先後發表官方聲明,內容各執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