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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叫停"怪亂假"證明 七成基層證明年底前取消

發佈時間: 2016-08-25 | 來源: 京華時報 | 作者: 張然、沙雪良 | 責任編輯: 孟超

□舉措

四種方式清理非行政許可

何為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最初主要是政府內部管理事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政府部門通過部門規章、紅頭文件等形式,先後設定了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去年本市已經調整了23項。這些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但仍要按照行政許可方式開始審批。

例如“年度投資計劃”就是投資項目審批中需要辦理的一個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前是辦事流程中的一部分,需要由發改部門來審批。類似這些事項辦理依據的層級比較低,既不規範,又抑制了市場活力。

該負責人表示,非行政許可的清理有4種情況:第一種是取消;第二種是部分法律依據較強的轉為行政許可;第三種是轉為其他權力,即原來把該事項界定為審批並不準確,實際上是行政確認;第四種是轉為政府內部管理事項,即有的事項雖然習慣上被認為是審批事項,但實際上它不是面向社會的,而是政府內部管理事項,需要在政府部門之間或者上下級之間辦理。

三刀砍掉半數審批仲介服務

約400項行政審批的仲介服務事項如何減少一半?市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規定還需要第三方仲介機構來進行論證、評估或者其他相應服務,作為辦事流程的一部分,辦事人必須持有仲介出具的論證報告、結論等,去找政府部門審批,政府部門看到第三方出具的報告才能進行審批。

有一些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在經濟社會運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規範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仲介服務項目多、耗時長、收費亂、壟斷性強等問題比較突出,加重了企業和群眾的負擔,制約了企業和群眾的投資積極性,有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有依據但並不合理的事項要取消。

該負責人説,清理有三個途徑:第一是取消;第二是取消強制性,即雖然需要相應的論證報告,但可以不用仲介服務,而是企業自己做;第三是轉為由政府提供基礎性服務,由政府出錢委託第三方開展論證,行政相對人省事。

京華時報記者張然、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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