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
加分是否製造不公
中考加分多由地方政府制定,“自選動作多”
據媒體統計,2016年,在4.7萬名南京中考考生中,加分考生佔總人數比例為2.6%;濟南共有64290名中考考生,加分考生人數為1412名,約佔2.2%……加分人數雖然佔比不高,但大部分都達到了千人以上。
新京報記者梳理我國多省市中考加分政策發現,大部分地區主要是針對警察子女、軍人子女、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歸僑、少數民族考生提供加分優待,而部分區域文體比賽獲獎者、“三好學生”等獎項也在此列,但也有部分地區存在“特殊加分政策”。
多地教育部門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一般情況下會有“加分省規”,大部分主要針對的是民族加分、烈士加分、人才加分、華僑加分等,地市可以在此規定之上,增加部分“自選動作”。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中考加分可由市縣級地方政府決定,而地方政府在決定的時候會考慮各自的利益,因此,制定中考的加分實際上是非常隨意的。還不像高考加分,高考加分是省一級政府決定的,而中考加分則由市縣政府來決定。
“地方性質的加分嚴重破壞了公平。有的政策是一種身份加分,與孩子本身的能力和特長無關,應該獎勵學生的體育特長、文藝特長等等,而不是獎勵父母的身份。”
受惠人群如何進行資質把關也備受關注。除了前述的呼和浩特“環衛工子女加分事件”曾出現造假。部分地區也曾有過中考加分名額出現問題的情況。不少網友質疑,“審核不嚴讓公平競爭的考生遭遇了不公平”。
據福建日報2015年6月報道,寧德市有古田縣“農村教職工子女可以加7分”的中考政策,曾有學生家長反映有些獲得加分待遇的並非長期紮根農村的教師子女。
後寧德市教育局中教科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稱,古田縣確有7人不符合農村教師子女中考加分條件,“現已取消這7人子女中考加分”。
據報道,寧德市教育局表示,這一政策調整的條件還不夠成熟,或進行調整。
前日下午,寧德市教育局中教科的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當地的加分“瘦身”工作在省內領跑,此前已經取消了獲獎加分和體育獎項加分,今年也花了一至兩個月走訪各縣徵求意見,並將逐步推進相關工作。
他説,今年他們也加強了審核工作,暫時沒聽説反映資格出現問題的情況。
“加分瘦身”難度幾何
知情人士稱“涉及多部門利益,難瘦身”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中考是學生進入高中的依據,主要根據學生本身的學習狀況和成績判斷,此間過多的部門參與加分,一定程度上干預了升學的公平性,“加分不能變成一個什麼都往裏面裝的袋子。”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2014年9月,國務院曾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
北京從2015年起取消市級三好學生和藝術、體育、科技方面獲獎考生加分項目,並將於2017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適用範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北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一要求匿名的地市教育部門中招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一般來説省裏文件只會作出基本要求,但不會對“不應該有的加分”作出明確,拿不出大政策消除依據。而加分群體人數也不少,農村子女、單獨子女等涉及衛計委、民族加分涉及民政部門,但凡“瘦身”均可能涉及多個部門,“切不掉這塊蛋糕。”
昆明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今年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曾表示,體育局、民宗委等部門出臺的加分文件如果不撤銷或下發新文件,就得一直沿用,絕非教育局一家能夠制定。
“應該考慮在高考加分‘瘦身’的背景下,加快推進對中考加分的清理。”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中考的加分權往往掌握在組織中考的地級市政府,如果就由各地政府來決定中考加分的存廢,中考加分氾濫的問題很難得到治理。具體執行中,建議可以由上級部門,參照高考取消所有獎勵性質,只保留照顧性質加分的原則進行。國家也有必要出臺統一規定,要明確取消中考獎勵性質加分,並明確取消的時間節點,整肅中考加分亂象。(采寫/新京報記者林斐然 實習生 冷苑歌 漆秋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