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07年元旦開始,中國第一部《護照法》正式實施,它的頒布給出國留學者帶來了哪些方便?
答:時間縮短、手續簡化和透明化是最直接的便利之處。
辦證時間縮短
以前,護照簽發時限為一個月。《護照法》的實施將這一時間縮短一半,像武漢這樣的城市,辦理時限為15天。出國前的事項多而繁雜,如果各項手續的辦理時間都相應縮短,對順利出國肯定會有幫助。
相關手續簡化
以前,護照有效期為5年,可延期兩次,每一次不超過5年。《護照法》規定,護照不能再延期,但不同年齡有效期不同,如16歲以下有效期為5年,16歲以上有效期為10年。
一般來説,高中畢業生出國讀大學,一般要先讀一年語言,再讀三到四年本科,如果讀研究生還要一兩年,學生在國外居留的時間很容易就超過5年。按以前的規定,中途必須回國重新辦理護照延期,不太方便。《護照法》實施後,這一問題迎刃而解。
不發護照説明理由
以前,如果不予頒發護照,有關部門不會解釋原因。現在,如果護照申請沒有得到批准,申請人將收到書面通知,説明拒絕理由。申請人可以在下次申請時,注意避免出現類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