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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人員如何送孩子回中國落戶?

發佈時間: 2016-05-26 |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 作者:  | 責任編輯: 張月

問:我和太太正在德國留學,現在意外有了小孩。我們想把她送回中國交給爺爺、奶奶撫養,也想順便給她在國內上戶口。但不知手續該怎樣辦?另外,我們學成回國後,是否享受歸僑待遇呢?

答:按規定,出國留學人員將其在國外所生子女送回國內撫養,可以向其子女擬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常住戶口登記。

在給子女選擇送回國內撫養的居住地時,要按照以下順序:第一、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有一方在國內的,首選在其父親或母親處;如果父母都在國外,可在其父或其母原戶口所在地的撫養人處。第二、沒有上述條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第三、沒有上兩項條件的,可在子女的其他撫養人處。

另外,給子女申報常住戶口時,須提交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在國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證明,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其父母身份的證明、子女回國時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至於回國後是否享受歸僑待遇,要視乎是否在國外定居或就業。按規定,出國留學生(包括自費留學生)不是華僑,回國後不具有歸國華僑身份。但如果留學生已在國外定居或畢業後在當地就業,就成為華僑,回國後可享受歸國華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