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收養人一次在中國只能收養一名子女(被收養人是雙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機構的兄弟姐妹除外)。
在華已經收養了一名子女的外國收養人如果還想再收養中國兒童,原則上應在第一次收養一年後,再提出收養申請並重新提交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