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2017年國慶中秋假日旅遊統計工作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7-10-11 14:01:18   

 

 

旅辦發〔2017〕238號

2017-09-19 14:24:00 來源: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  ] [列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局:

為全面了解2017年國慶中秋假日期間國內旅遊情況,把握全國旅遊業發展動態,確保國慶中秋假日旅遊統計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報送範圍

根據假日旅遊統計工作安排,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承德、秦皇島、瀋陽、大連、長春、吉林、哈爾濱、南京、無錫、蘇州、杭州、寧波、黃山、廈門、南昌、瑞金、青島、洛陽、武漢、長沙、張家界、韶山、廣州、深圳、桂林、海口、三亞、成都、廣安、貴陽、遵義、昆明、西安、延安、銀川等39個指定重點旅遊城市,平遙古城、五台山、千山、周莊、同裏古鎮、花果山、普陀山、烏鎮、千島湖、九華山、武夷山、福建泰寧、廬山、井岡山、泰山、曲阜三孔、嵩山少林、雲臺山、武當山、三峽大壩、神農架、南嶽衡山、珠海海泉灣、峨眉山、九寨溝、黃龍、玉龍雪山、布達拉宮、華山、敦煌莫高窟、塔爾寺、天山天池等32個指定重點旅遊景區納入本次統計範圍,開展國慶中秋假日旅遊統計工作。

二、關於國慶節前核報“旅假日綜1表”

納入本次統計範圍的39個重點旅遊城市和32個重點旅遊景區,需在國慶節前核報“旅假日綜1表”,要求如下:

(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填報三個重點監測的市內景點,其他城市填報兩個重點監測的市內景點;各城市填報的監測景點名稱和順序,經國家旅遊局核準後不得更改。

(二)對最佳和最大日接待量變動較大(增加或減少10%以上)的監測景點,需要重新核定其最大和最佳日接待量,並將核定依據和方案一併傳真報送國家旅遊局數據中心。

(三)各指定重點旅遊城市和景區將核定後的“旅假日綜1表”,以傳真方式(要求加蓋旅發委、旅遊局章並經領導簽字),于9月21日前報國家旅遊局。同時,在傳真中附上統計簽發人、負責人和填報人的姓名、聯繫電話和傳真。

三、關於國慶中秋假日遊統計報送模擬測試

為保障國慶中秋期間假日旅遊統計系統順利運作,國家旅遊局決定於2017年9月21日,組織納入本次統計報送範圍的39個重點旅遊城市和32個重點旅遊景區,進行一次模擬測試。請以上城市和景區于9月21日下午13時--15時,登錄國家旅遊局官方網站(http://www.cnta.gov.cn)——“辦事大廳”欄目——“假日旅遊統計系統”,將反映9月21日當天實際情況的旅假日綜3表--黃金周主要旅遊景區(點)接待情況日報表和當日接待情況總體概述,進行填報提交(進入密碼同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重點旅遊城市和旅遊景區,在國慶中秋假日期間要認真落實工作職責,按時報送統計數據,確保數據完整準確。為保證假日旅遊統計工作順利開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城市和重點景區應指定統計聯繫人員,保持通信聯絡暢通,並於9月21日前填寫“2017年國慶中秋假日旅遊統計聯繫人員資訊表”,發送至郵箱sjzx@cnta.gov.cn。

(二)假日旅遊統計資訊報送工作安排如下: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15時前,10月8日14時前,各重點旅遊城市和旅遊景區填報旅假日綜3表。

10月9日9時前,各重點旅遊城市填報旅假日綜5表。

10月9日12時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填報旅假日綜6表。

五、聯繫方式

聯 係 人:楊素珍、戴慧慧

聯繫電話:010-85166029、85166153

傳 真:010-85166055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