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來,胡律師在我院代理案件22件,你承辦其中16件,佔比72.7%。根據規定,對你提出‘紅色’廉政提醒,希望嚴格遵守紀律要求,公平公正審理,保持‘親清’關係……”最近,嘉善縣紀委監委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根據《法官與律師接觸“三色”廉政提醒制度》規定,向一名民商事條線的員額法官發出了“紅色”廉政提醒單。
面對法官與律師接觸交往渠道多樣、關係隱蔽複雜、廉政風險較大等新形勢,如何通過有效監督促進法官和律師關係既“親”又“清”,成為嘉善縣紀委監委關注的一個重點。
今年5月,根據“兩高一部”《關於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檢察官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制度機制的意見》要求,嘉善縣紀委監委指導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探索制定《法官與律師接觸“三色”廉政提醒制度》,即當律師在縣法院代理案件10件以上,同一員額法官及其團隊、執行實施案件承辦人承辦同一律師代理的案件分別達50%、60%、70%以上時,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會根據不同的廉政風險等級,以廉政談話或發放廉政提醒單的形式,分別對法官及執行實施案件承辦人作出藍色、橙色、紅色預警提醒,避免其與律師有私下不正常的接觸和交往。
“謝謝提醒!我一定會嚴守紀律規定,確保做到不與涉及承辦案件的律師有私下的接觸和交往。”前不久,一名承辦同一律師案件佔比達53%的執行幹警,在收到藍色廉政提醒後表態。該提醒的及時發出得益於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借助浙江法院辦案辦公平臺相關板塊掌握的法官與律師共同辦案的統計數據。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通過對浙江法院辦案辦公平台中的共同辦案率、案件特徵、裁判文書等資訊進行綜合分析,運用“數據預測+人工捕捉”的方式,對相關人員履職廉政風險開展評估預判,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做到藍色預警早提醒、橙色預警早防治、紅色預警早控制。目前,已對8名人員實施“三色”廉政提醒。
“對收到提醒的人員,我們會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督促其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防止苗頭性問題演變發展。我們還彙編《法官與律師不正當接觸交往典型案例》,定期通報典型案件,引導法官與律師嚴格職業操守,不碰底線。”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説。
“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嘉善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他們將強化監督,發揮預警提醒制度的常治長效作用,堅決整治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行為,全力保障公平公正的司法環境。
(原文標題:嘉善設立“三色”廉政提醒制度 保障公平公正司法環境)
來源:嘉興日報 | 撰稿:記者 楊茜 通訊員 張笑笑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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