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教育部官網獲悉,教育部于日前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發佈了《教育部關於同意嘉興學院更名為嘉興大學的函》。
《教育部關於同意嘉興學院更名為嘉興大學的函》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嘉興學院更名為嘉興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33010354;同時撤銷嘉興學院的建制。
記者在《教育部關於同意嘉興學院更名為嘉興大學的函》中看到,嘉興大學為公辦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任務,由浙江省領導和管理;學校全日制在校生發展規模暫定為25000人。
教育部要求,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學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此外,《教育部關於同意嘉興學院更名為嘉興大學的函》中還提到,希望浙江省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和支援,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和資源支援強度,引導學校科學定位、內涵發展,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學科交叉融合和産教深度融合,不斷提高教育品質、科研水準和辦學效益,進一步辦出特色、辦出水準,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型、應用型、複合型人才,為浙江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嘉興日報 | 撰稿:記者 王 忱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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