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2023年7月7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行被處罰款人民幣210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一是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實際用途與約定不符;二是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挪用於購房;三是項目資本金管理不到位;四是固定資産貸款用途管理不到位;五是貼現資金回流;六是違規洩露客戶資訊。
沈曉光是前述違法違規行為一的直接責任人;邊俞峰是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三、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周亮、傅勁松是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五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四每人平均受到警告處罰。
來源:界面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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