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證監會、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進一步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打擊力度,完善監管協同機制,構建防治財務造假長效機制,加大制度供給,強化激勵約束,為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明確5方面重點舉措。一是堅決打擊和遏制重點領域財務造假。嚴肅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行為,嚴厲打擊系統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加強對濫用會計政策實施造假的監管,強化對特定領域財務造假的打擊。二是優化證券監管執法體制機制。健全線索發現機制,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深化行刑銜接協作。三是加大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強化行政追責威懾力,推動加大刑事追責力度,推動完善民事追責支援機制。四是加強部際協調和央地協同。國有資産出資人加強監督管理,金融監管部門提升協同打擊力度,壓實地方政府責任。五是常態化長效化防治財務造假。增強公司治理內生約束,壓實仲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完善財務資訊相關制度,加強聯合懲戒與社會監督。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加強政策銜接、工作協同,強化監督問責,有效統籌打擊財務造假與風險防範化解工作,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作,助力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來源:新華社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