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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每人平均帶薪假6.29天 近半數人沒享受帶薪休假
發佈時間 | 2024-05-22 09:24:32    

  每逢節假日,“假期調休”“帶薪休假”的話題就會衝上熱搜。在關於“調不調休”的討論中,有不少網民表示“真正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才是當務之急。

  近日,人社部一項調查數據顯示,有近半數的人沒有享受到帶薪年休假。

  按照在職職工工齡計算,我國每人平均帶薪年休假約為10天,而實際上每人平均享受帶薪年休假天數僅為6.29天,民營企業職工甚至不足4天,超過72%的民企職工未完整享受過年休假。

  其中,製造業企業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況十分不理想,甚至淪為“紙面上的權利”。

  全國總工會對製造業職工狀況調查的結果顯示,製造業職工平均每週工作時間5.68天,高於全體職工5.51天的平均水準,工作6天及以上的職工佔比為61.46%。一線製造業職工加班更為嚴重,工作6天及以上的佔比高達74%。

  帶薪休假為什麼落實不了?

  我國早在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中就確立了帶薪年休假的法律制度。2008年,國務院頒布《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是以國務院令的形式明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其中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但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並未對落實帶薪休假做出強制規定,單位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當支付三倍工資。

  這給帶薪休假的落實留下了“議價”空間。

  人社部曾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相關建議、分析帶薪休假落實不到位的原因時提到,企業職工休假帶來崗位人員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響企業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動性。

  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直接用補償金來代替給員工放假,而一些勞動者為了加班費,也願意主動放棄帶薪年休假,替換成金錢補償。

  另外,勞動者普遍反映的問題,主要還是企業“不讓休”、自己“不敢休”和無奈“不能休”。

  “請假比較困難,需要跟其他同事交接,怕添麻煩”“大家都沒休,自己也不好意思請假”“社會整體競爭壓力加劇,不敢休”等成為很多打工人放棄帶薪年休假的原因。

  落實帶薪休假

  需要落實“監督”和“懲罰”

  近年來,“落實帶薪休假”一直是政策力推的方向。2023年7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

  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文化和旅遊部數據中心主任戴斌表示,目前帶薪休假難以落實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執法,營造一個更加有利於休假的社會氛圍,需要我們的法律部門、行政部門跟上。

  中國人民大學休閒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王琪延接受採訪時指出,一些小企業不能完全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原因在於勞動效率較低,勞動成本較高。他建議,分階段、分産業、分類型逐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比如推動規模較大、勞動效率較高的企業率先落實。另外,要有監督機制和懲罰機制,並明確具體細則推動落實。 

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中國每人平均帶薪假6.29天 近半數人沒享受帶薪休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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