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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調整,為誰省錢?
發佈時間 | 2024-04-30 09:16:55    

   近日,浙江三元控股集團負責人薛偉民發現,上個月企業電費省了100多萬元。

  從3月1日起,他和全省大工業用戶(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業生産用電用戶)開始執行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新政策,單月共節省用電成本4%。這次新政主要調整了峰谷時段和電價浮動比例,今年大工業用戶用電將更實惠,預計均價降低0.01元/千瓦時以上。

  不少滴滴司機也發現,最近充電價格有所下降。從1月1日起執行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電價新政,也進行了類似的峰谷調整。一季度,政策以內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均價降低約15%。

  浙江為何調整峰谷電價政策?峰谷價差中蘊藏哪些機會?

  峰更高,谷更深

  電網就像鐵路,人流增加就會出現高峰期。每到節假日,人們會選擇錯峰出行,用電也一樣。

  一年當中,夏冬季製冷制熱用電激增,是全年負荷高峰期。據省能源局預測,今年迎峰度夏期間,全省最高負荷將達到12000萬千瓦,同比增長9%,今明兩年夏冬季電力供需仍然偏緊。

  一天裏,工作日上下午出現兩個高峰。隨著新能源裝機規模不斷擴大,傍晚光伏快速減弱,用電高峰尤為明顯。而午休時光伏大發、半夜風機高速運轉,又和生産生活用電高峰錯配。週一開工前後往往是每週峰谷差最大的時點。“全省用電負荷呈現夏冬季‘雙峰’、全天上下午‘雙峰’、峰谷差持續處於高位等特性,電力安全經濟運作面臨更大挑戰。”省能源局電力處副處長藍智暉説。

  “為了維持每時每刻的供需平衡,峰谷電價按照不同時段、不同比例上下浮動,用價格信號來引導全社會錯峰用電。”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處長勞虓虓説。

  當前,浙江省大工業用戶必須執行峰谷電價,一般工商業用戶可以選擇性執行。此次調整不涉及居民和農業用戶。

  為了更好地適應用電形勢,新政將全年分為夏冬季(1月、7月、8月、12月)和春秋季兩類電價。在用電需求平緩的春秋季,把上下午的尖峰(9-11點、15-17點)改為高峰,在晚間增設平段(17-24點)。在電力供需緊張的夏冬季,保留上下午尖峰時段,晚間高峰延長1小時(17-23點)。

  電價方面,以平段電價為基準,尖峰電價的上浮比例從原有的80%提高到98%,高峰從38%提高到65%;原本低谷電價下浮比例為53%,在春秋季擴大至55%,夏冬季擴大至62%。

  此外,浙江還首度試行了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放假期間,全省工商業用電需求大幅降低,為消化中午發電量劇增的光伏電,將春節、勞動節、國慶節10-14點劃分為深谷時段,電價下浮比例達到80%。

  也就是説,如今的峰谷電價,峰更高、谷更深,用更大的峰谷價差引導企業參與削峰填谷。

  降價0.01元的背後

  今年3月1日起,全省約6.6萬戶大工業用戶首批執行新政。

  “一個月節省超過108萬元!”薛偉民告訴涌金君,3月企業沒有調整生産時間,用電量也和去年同期持平,核算下來,電力均價降低了0.0591元/度,降本十分可觀。

  不過,也有不少企業根據電價信號調整了生産計劃。從3月來看,大工業用戶在0-8點低谷時段的用電量佔全天用電量比重,同比增加約0.8個百分點;8-11點、13-17點兩個高峰時段的日內電量佔比,同比減少約1.6個百分點。

  全省大工業用戶的錯峰生産,幫助削減峰負荷約50萬千瓦至100萬千瓦,3月全社會負荷最大峰谷差縮小到3094萬千瓦,同比降低2.86%。預計今年最大削減峰負荷100萬千瓦以上。

  “背後是電力系統成本的總體下降。”勞虓虓介紹,浙江全年僅有幾十小時的尖高峰時段,為了滿足這些極端需求,一般採用天然氣發電或臨時購買外來電的方式快速補足。前者出廠價超過0.9元/千瓦時,後者根據供需情況,最高價達到1.5元/千瓦時。

  “如果每年的用電最高負荷快速遞增,還需要新建發電廠和電網等設施,這都會推高全省用電整體成本。而高價發購電的成本需要由工商業用戶共同承擔,參與錯峰用電,將電力供需曲線儘量拉平,節約的成本最終會傳導回企業。”他説。

  本次新政在3月助推大工業用戶節省用電成本約4%。接下去,分季節來看,春秋季8個月電價將有所下降,夏冬季4個月電價適度上漲,預計全年大工業電價用戶平均電價將下降超0.01元/千瓦時。

  除了大工業用戶之外,一般工商業用戶(商業、非工業、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普通工業等用戶)可以根據自身生産經營特點,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谷電價,選擇峰谷電價的將按照電壓等級,于6月1日和9月1日分批次執行新政。

  與工商業峰谷電價調整類似,今年1月1日起,浙江針對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調整峰谷時段和電價浮動比例。

  不同的是,充電價格全部下調。全年縮小尖峰、高峰時段電價的上浮比例,由原先的80%和38%下調為50%和35%,將低谷下浮比例由原來的53%擴大為60%,並新設相同的深谷電價。

  相較去年年底,一季度該部分充換電設施的用電均價下降約15%。這也是新能源車主感受到充電實惠的原因。

  新主體,新機遇

  浙江是全國電力系統峰谷差最高的省份之一。為了激勵企業參與削峰填谷,拉大峰谷價差是浙江一直以來的辦法。

  在上一輪峰谷電價調整的2021年10月,浙江把大工業用戶的夏冬季峰谷價差擴大到3.83倍,此次又進一步拉大到5.21倍。

  這對用戶側儲能産業無疑是利好。

  當前,不少企業加裝光伏+儲能設備,在低谷時段充電、高峰時段放電,保障生産隨時有電可用,且相較高峰電價便宜不少。也有部分用戶側儲能由第三方運營商管理,通過套取峰谷價差實現盈利,峰谷價差拉大意味著盈利空間更大。

  新政之後,預計用戶側儲能收益率達到13%左右。“綜合全年平均峰谷價差,收益率與調整前基本持平,浙江仍是全國該領域收益最好的省份之一,有利於儲能企業的發展。”浙江省能源業聯合會儲能分會相關負責人説。

  其實,新能源汽車也是一種移動的儲能設備。今年年初,國家發佈《關於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加快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智慧有序充電和雙向充放電的發展進程。

  “新能源汽車規模化和無序的充電需求也對電網運作産生壓力。”國網浙江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主任李波説。

  與工商業用戶相似,新能源汽車充電更加靈活隨機,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集中充電正在加劇電網峰谷差。

  如果有智慧平臺統一調度、價格信號統一引導,在低谷時段多充電、高峰時段少充甚至反向送電,新能源車主也將參與削峰填谷,並獲取收益。

  2020年以來,國網浙江電力新建或改造上萬個有序充電樁,累計在省內建設17座V2G(雙向充放電)示範站,並組織參與各類市場,實際最大削峰負荷超過2.39萬千瓦。

  2023年1月1日至31日,浙江還曾嘗試面向參與削峰填谷的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高載能企業等第三方獨立主體,開展電力輔助服務首次結算試運作。目前,新能源汽車的市場模式有待進一步完善。未來,建儲能或是開電車,用好峰谷電價,或將小賺一筆。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胡靜漪 通訊員 陳麗莎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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