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國家安全部公佈執法辦案程式規定 7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 | 2024-04-27 14:13:15    

  2024年4月26日,國家安全部部長陳一新簽署第3號、第4號部令,公佈《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以下簡稱2個部門規章),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佈2個部門規章,是國家安全機關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的有力舉措,是規範國家安全機關執法司法活動的重要依據,對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提升國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準,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共7章140條,包括總則、防範指導、調查取證、徵用補償、行政處罰、期間與送達、附則。《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共11章360條,包括總則,管轄,回避,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證據,強制措施,立案、撤案,偵查,執行刑罰,特別程式,附則。

  國家安全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2個部門規章,始終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自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人民和歷史的檢驗。

來源:國家安全部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